这到底是谁的过错呢? 原本好好的一桩婚事就这么黄了。 邻居家女儿今年32岁了,研究生毕业后考取了我们县城的事业编。 在朋友的介绍下谈了一男朋友,独子,也是事业编,在市里面工作。 两个人本准备在今年国庆结婚,却迟迟没有邀请大家,原来黄了。 男方家有两套房,一套在市里,一套在县城,都是父母的名字,结婚时父母答应让孩子们任选一套做婚房。 女方没有彩礼等任何别的要求,只是提出一定要用市里面的一套做婚房,并且过户成小夫妻俩的。 男方父母以为女孩子自私贪婪,是刁难人的表现。还埋怨其父母不作为,没头脑,应该劝说劝说女儿,不任由女儿胡搅蛮缠。 就这样,婚事就拖着没办。 今天听说黄了。 大家说说看:这样的事情做父母的能做得了女儿的主吗?
某相亲舞台上,女生从男生口中得知男方一年有200w的收入,他的母亲有100w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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