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自来水兑西瓜汁,就应该赔偿1000元”。浙江宁波,女子去吃自助料理,发现西瓜汁是用自来水兑的。她怀孕四个月了,生怕自己身体出问题,影响宝宝健康,于是就找到店家要求赔偿,说自己回去后和婆婆都拉肚子,就是因为喝了你们的西瓜汁。店长表示,你看到的用自来水兑西瓜汁,不是没有喝吗?这个员工不是这个岗位的,不熟悉流程,弄错了,平时兑的都是直饮水。你之前喝了三四杯,是这个岗位专门的员工弄的,兑的是直饮水,而不是自来水,所以没问题,拒绝赔偿。 现在大家各执一词,都没有视频作为证据支撑,女子只好投诉到市场监督局,听从他们的处罚。 郑女士最近在孕期很想吃自助火锅,就在网上购了两张89元的票,领着自己的婆婆一起来享用美食。 婆婆进来后就到饮品区给儿媳妇端来了西瓜汁,因为知道郑女士最爱喝的饮品就是西瓜汁。 两人就这样边聊边吃,画面和谐得不得了,中途婆婆还不时给郑女士夹肉,让她多吃一点,别亏待自己的孙孙。 郑女士的西瓜汁喝完了,婆婆又去给她拿,前后大概喝了三四杯。郑女士还想喝,婆婆正准备再去时,郑女士说,你就坐着休息吧,我去,别老是伺候我了,你自己也吃呀。 婆婆特别高兴能得到儿媳妇的关心,看着郑女士朝着饮品区走,还叮嘱她,小心一点,路上滑。 郑女士过去后没发现西瓜汁,就问在场的服务员,还有没有西瓜汁。 店员说,你再等一会儿,我待会儿就帮你弄。郑女士就回到座位先吃起来,大概等了十几分钟,她又去看,还是没看到西瓜汁。 这时店员就有点不高兴了,骂骂咧咧地说,你来的这么迟,我们的西瓜汁当天卖完就不弄了,你现在又还要。 郑女士其实也不一定非要喝西瓜汁,心里想,我问你是我的权利,你弄不弄给我解释清楚就行,店员一边弄西瓜汁一边还抱怨,让她很不舒服。 不过让她更不舒服的是,她看到店员竟是用自来水兑的西瓜汁,这让她猛然一惊:自己之前喝的三四杯,难道都是用自来水兑的? 自己可是怀了宝宝的,就算自己喝自来水没问题,宝宝能承受住吗?万一自己身体不舒服,影响了宝宝健康可怎么办? 于是她立刻怒斥对方,你们怎么回事,用自来水兑西瓜汁,你们就是这样对待顾客的吗?我8点55来确实有点迟,但这也是在你们营业时间范围内呀,你们就这么不待见我们吗? 当时她去的时候没拿手机,没拍下这一幕,这给她后面维权造成了一定难度。 好在婆婆赶来后,虽然店员操作的那一幕已经结束,却看到水果区的枣子里有发霉的,赶紧拍摄了下来,这也成了他们维权的间接证据。 当天她们没索要赔偿,可回家后两人都感觉拉肚子,想到喝了可能不干净的西瓜汁,认为是店家的问题,第二天才来要求赔偿。 可店家的说法却不一样,认为店员用自来水兑西瓜汁确实不对,但那个人不是这个岗位的,不熟悉流程。 当时郑女士看到后斥责了员工,后来那杯西瓜汁她们也没喝,所以郑女士身体不舒服,和店里的食品没关系。 至于郑女士所说的喝了三四杯,那是之前的,之前的西瓜汁都是老员工做的,兑的都是直饮水,不会有任何问题。 郑女士觉得他们就是狡辩,认为之前自己喝的三四杯肯定也是一样的操作方式,可自己拿不出实证。 不过她拿出枣子发霉的视频说,你们看,水果都有腐烂的,还直接摆在上面,单从这一点就能看出,你们的食品存在卫生问题。 店长却说,那是枣子脱皮了。他的说法显然和郑女士拿出的证据不一致。 反正店长认为郑女士索要赔偿不合理,首先她没喝那杯自来水兑的西瓜汁,其次她说的冬枣问题,也只是拍了视频没吃,根本没法证明拉肚子是店里造成的,没道理让他们赔偿。 最后,郑女士投诉到市场监督局,想让他们介入帮忙讨要说法,不管结果怎么样,她都听从对方的处理。 1、店家拿自来水兑西瓜汁,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款: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自来水没经过规范处理,直接兑果汁肯定不合规。这属于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原料做食品,妥妥踩了食品安全法的红线。行业里早有明确规定,现榨果汁用水得是直饮水这类安全水,店家这操作就是明着违规。 2、郑女士要求店家1000元赔偿合理吗?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郑女士买了自助票,属于消费行为,店家食品有问题,她就有权索赔。食品安全法有“保底1000元”的规定,哪怕她花的钱少,不够一千也能按一千要。不过得证明喝的果汁确实有问题,这是关键,不然不好赢。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信源:1818黄金眼2025-10-3
家人们下午好!这几天放假,我看好多朋友都在讨论那个52万的事儿。跟大家说个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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