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珍珍自食其果,嚎啕大哭。 以前有多潇洒,现在就有多惨。 我真没一丝同情,当初 你把人折磨死、还随便埋在自家地里时,咋不想想那些受害者有多绝望? 十几条人命啊,每条背后都是等着人回家的家庭,你那时候咋没半点手软? 这根本不是"惨",是你自己作的孽该还了!你当初不还嚣张说"折磨死人不算啥"吗? 现在知道怕了、知道哭了?可那些被你夺走生命的人,连哭的机会都没有了。 年纪轻轻不走正道,把别人的命当草,现在落到这步田地,就算死一百次,也抵不过对那些家庭的伤害。 别觉得"便宜她了"是气话,真正的解恨,是让她永远记着自己毁了多少个家。 你们说,对于这种拿别人生命当儿戏的人,该让她怎么偿还才对得起受害者? 铁窗里的眼泪来得太迟了。那些被她亲手掩埋的冤魂,再也不会看到明天的太阳。多少个夜晚,遇害者家属望着冷饭凉菜,永远等不到推门而入的脚步声。 记得去年打捞出的那具遗体吗?手腕上还系着女儿送的红绳。这个二十岁的姑娘,原本下个月就要当新娘。如今婚纱还挂在橱窗,她却长眠在冰冷的泥土里。 "折磨死人不算啥"——这句话至今在法庭上回荡。说这话时她翘着二郎腿,嘴角挂着漫不经心的冷笑。那时可曾想过,因果轮回终有报应? 那些埋在菜地里的受害者,最后见到的是怎样的人间地狱?我们永远无法想象他们临终前的恐惧。但明珍珍记得,每个细节都刻在她的记忆里。 现在她开始害怕了?开始珍惜生命了?可惜啊,当初施暴时但凡存有一丝良知,又何至于此。这世上最无用的就是罪犯事后的眼泪。 法律会给出公正判决。但再严厉的惩罚,也抚平不了受害者家属心上的裂痕。那位失去独子的母亲,如今整天抱着照片发呆,她的世界在女儿遇害那天就崩塌了。 有人说死刑太便宜她。确实,比起她施加给别人的痛苦,任何惩罚都显得太轻。让她余生都活在忏悔中,或许才是对罪恶最彻底的审判。 那些被她毁掉的家庭,正经历着怎样的煎熬?老父母一夜白头,幼子夜夜哭醒,配偶形销骨立......这些痛苦岂是她几滴眼泪能抵消的? 看着她在法庭上瑟瑟发抖的样子,忽然想起她作案时的嚣张气焰。原来恶魔也会害怕,只是这份恐惧来得太迟,迟得让人心寒。 我们必须相信正义不会缺席。这个案件警示所有人:漠视生命者,终将被生命抛弃。法律之网疏而不漏,作恶者终究无处可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明珍珍的22个月逆袭背后藏着这些残酷真相1.每天6点准时起床牢房里没有熬
【24评论】【35点赞】
一帆
29岁的年纪,生平即将画上句号,有点可惜。别埋怨别人,全怪自己。
tangbg许唐贵人 流金岁月
活该千刀万割
一凡
罪有应得[滑稽笑]
用户10xxx23
自作孽不可活!自作自受!作死自己的女人!作恶时那么嚣张,现在害怕了,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用户10xxx93
枪毙都便宜她了,用三千高温消灭
用户10xxx02
人魔头,哭什么,她作恶时就注定她自毁了,何时而已,想不到正义迟来,但永远不会缺席!
哄哄
做事别做绝,别要别人的命,都是坏人,别疯狂地剥夺他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