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李某多次讨薪不成,在老板的商店里上吊自杀。李某家人将老板告上法庭,索赔59万,老板拒绝,最终在二审后,法院作出判决。 李青山原是陕西农村一位普通农民,他凭借着自己辛勤的耕作,维持着贫困的家庭生活。然而,随着家中两名年幼孩子和逐渐年老的父母,他的家庭负担越来越重。为了改变困境,李青山决定到城市打工。在通过介绍后,李青山进入了一家家装门店工作,负责加工铝合金门窗。 李青山与门店老板高翔签订了工作协议,约定的月薪为4000元,年薪大约为5万元。然而,在工作满一年后,当他准备拿到自己的工资时,却遭遇了老板高翔的拖欠。老板只给了他1.5万元,剩余的3.5万元被推脱为“年后再发”或“工作日不够”。李青山意识到自己被欺骗,多次讨要工资未果,最终选择了以自杀威胁的方式,最终走向了绝路。 根据《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李青山与高翔签订的工资协议清楚明确,但高翔未按时支付李青山的全额工资,明显违反了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李青山在明知工资没有完全支付的情况下,反复讨要,心情愈加焦虑。高翔不仅没有积极回应,反而态度冷漠,甚至回复了带有嘲讽性质的信息。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加剧了李青山的心理压力和无助感,最终导致了他的自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高翔未按合同支付工资,给李青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困扰和心理压力,李青山的死亡与高翔拖欠工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李青山自杀并非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高翔不履行支付义务造成的直接后果。 自杀通常被认为是个体的自由选择,但在此案中,李青山的自杀行为和拖欠工资之间的因果关系非常明显。李青山在自杀前已明确表示,工资问题让他感到极度压力,并通过威胁自杀来要求高翔支付工资。高翔的不作为和拖欠行为直接导致了李青山的心理崩溃和自杀行为。 一审法院对案件做出判决,认为李青山的死亡与高翔的拖欠工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高翔应当为李青山的死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定高翔对李青山的死亡承担20%的责任,赔偿李青山家属14.9万元。 高翔不服一审判决,认为李青山的自杀与他无关,拖欠工资与自杀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他主张李青山选择自杀完全是个人行为,且他在事后已经给予了李青山家属部分赔偿,认为自己已尽人道关怀,且李青山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李青山的手机聊天记录以及家属的证言,确认了拖欠工资与李青山死亡之间的直接关联。法院认为李青山多次因工资问题与高翔发生冲突,高翔未能正面解决问题,反而冷漠推脱,这加剧了李青山的心理压力。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高翔应为李青山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继续赔偿。 本案再一次提醒我们,《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权益。然而,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往往面临拖欠工资的问题。此类问题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还对其心理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高翔在处理拖欠工资的问题上,表现出了极大的冷漠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即使在李青山发生自杀事件后,他也仅仅在支付了一部分赔偿后了事,缺乏对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真正关心。企业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同时,还应当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和生活保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在处理此类极端事件时,法院秉持法律公正,对有过错的用人单位进行追责,这在某种程度上对社会起到了警示作用。社会应更加关注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法律应更加严密地约束企业行为,确保劳动者不因简单的经济问题而被逼入绝境。
农民工李某多次讨薪不成,在老板的商店里上吊自杀。李某家人将老板告上法庭,索赔59
深度程磊
2025-09-30 15: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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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0889
世界那么小让我遇见你
赔偿14.8万?这只是算老板违反劳动法、恶意拖欠工资的赔偿吧。被逼着自杀都不给工资,最终闹出人命惨案,罪灰祸首老板就这点惩罚???
哈啰 回复 10-02 00:14
确实罚的有点少!这人应该与老同归于尽
非正常人研究中心强邀嘉宾
这类人死了也是白死 有勇气自杀 没勇气带走它
默默无味86
不怕死还怕人欠钱?
世界那么小让我遇见你
拖欠一年工资,不愿支付,还恶意拖欠不给。用劳动法去起诉仲裁都能要老板赔偿好大一笔违约金和赔偿金。这最后闹出人命,民事和刑事责任是闹着玩的?
天山居士 回复 10-01 18:44
如果是单纯拖欠工资,通过仲裁只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如果是主动提出来还可以拿到年休假工资、高温补贴等,如果是老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做有一年可以拿到两个月工资补偿,如果是员工以拖欠工资为由自己走被逼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只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当然,如果是当初没有签合同,只要能确认了劳动关系,只要作满一年,最多可以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只有一年,每逾期一个月申请仲裁就会减少了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异乡客
死都不怕还怕老板不给工资?傻。
用户17xxx58
,,,有胆自杀,没胆带人?
用户98xxx37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李青山的手机聊天记录以及家属的证言,确认了拖欠工资与李青山死亡之间的直接关联。既然确认是直接关联,为何高翔只承担20%的责任?而且没有追究高翔的刑事责任!这应该是偏袒!
逆戟 回复 10-01 23:26
至少应该是个过失致人死亡!
飞龙在天
应该把黑心老板抓起来
用户10xxx05
恶意拖欠工资老板也必须坐牢十年
普外科医生
为什么不用负刑事责任?
善根福果
怎么就20%了?最低也应该是60%,判刑10年,附带民事60万起步。
笑看人生
判决还是少了些,至少应当承担30%责任。自己死都不怕,要死,拉它全家垫背
随和
都有死的心了!!!!!!!还上吊?????底层人的悲哀!!!
天圆地方
白活了,
用户15xxx00
百分之二十?这是纵容赖账的包工头。最低也得承担90%的责任,并进入刑事调查,最终以迫害他人至人死亡起诉。
微妙玄通 回复 10-02 01:44
幼稚了吧[滑稽笑]
大漠
有自杀的勇气,为什么不去把老板满门抄斩?懦弱!
行者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入刑吗?
三皮
他为什么自杀?既然选择了死,那就多拉几个作陪!选择权在他
dgggh
应该百分一把负责
用户10xxx63
老板也是个渣子,偷鸡不成失把米
坤云
1.因果关系不对,应该是重大诱因!什么叫因果关系,只因出现了,大概率会出现果,事实是极大多数债主都不会因为要不得钱去自杀的!2.赔偿金额太少,如果是因果关系,那就至少赔偿60万以上,如果是重大诱因,也要赔偿30%,就是30万。
行者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赞成严重后果的不入刑吗?
呃呃呃
为什么老百姓不愿意消费?
冬天不冷
支持和老赖一起走。
春夏
欠薪企业起码负责死亡赔偿金百分之五十。
坤云
1.因果关系不对,应该是重大诱因!什么叫因果关系,只要因出现了,大概率会出现果,事实是极大多数债主都不会因为要不得钱去自杀的!2.赔偿金额太少,如果是因果关系,那就至少赔偿60万以上,如果是重大诱因,也要赔偿30%,就是30万。
用户10xxx63
这种狗日的奸商。就应当罚得他倾家荡产。
和睦中国
%的赔偿是根据什么固定基数算出呢❓
用户21xxx11
死都不怕竟然不带上几个!
老武
死都有勇氣。為什麽土之前不把老板帶上。
用户10xxx46
1 赔了没有 2 认没认
雨歌
想自杀了应该先干死狗日的也行啊
小谭
什么工作四万八的年薪?都不用脑子的吗?
你不懂的我也不懂 回复 10-01 19:05
你想表达什么?是觉得多了还是少了?
平常心
老板运气爆棚,碰上老实人了。要是遇上一个不是自杀而是杀人的主,老板这一家人的性命都危险。
眼镜王蛇
陕西哪里的?最好让大家都知道这老板都店在哪里,预防有人再上当。
kongmuo
以死抗争 应该判刑
用户10xxx05
连命都不要的人,才赔偿14.8万,这老板不偷着乐吧,不知道哪辈子积的德
王大嘴口洋
干死他杀鸡儆猴!不然这帮斯儿以为有钱就不怕
明天文神
应让这样老板赔个倾家荡产,
阿林
瞎说的吧,有的人写东西找不到写什么就瞎编。
清理工
不懂法律的老实人,后果就是这样,但凡有个懂点的,百万起步
行运超人Lin
资本家的嘴脸真恶毒
用户10xxx51
就这法院,鼓励老板拖欠工资的吧。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
野猪佩琪
专家说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独善其身
不光赔偿还应该罚款。违法不应该处罚吗?根据违反交通法的处罚数处罚。
fish2931
奸商
天地老司机
这才赔十几万?有个新闻说自己掉别人鱼塘死了,塘主都赔十几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