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据9月26日广州日报报道,2021年广东德庆一男子重病住院却没钱做手术,其家人为给男子做手术,在网络平台上筹集善款,之后男子不幸去世,善款则剩余4万余元,其父母认为这4万余元善款是男子的遗产,要求男子妻子交出来“平分”,在被拒绝后男子父母直接将儿媳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一笔为癌症患者筹集的救命钱,在病人不幸离世后,还剩余四万多元,这笔钱没能等来主人的康复,却等来了一场家庭官司。 逝者的父母把它告上法庭,要求作为遗产来分割,另一方则是逝者的妻子和他们还未成年的孩子,官司的核心早就不是家长里短的财产纠纷了。 它是在问现在这个网络公益时代,人人都可能遇到的问题,那些汇聚了无数陌生人善意的钱,当它完成了最初的使命后,到底该归谁? 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继承案,就给了我们一个掷地有声的答案,法院最终驳回了逝者父母的诉讼请求,原因其实很简单,这笔钱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遗产”,遗产是什么? 它是你自己真正拥有的东西,但这笔来自“某某筹”平台的钱,性质完全不同,它源自社会上不特定的人,一块、十块、一百块汇集起来的,每一笔钱都带着一个清晰的目的,为了给这位患者治病。 所以患者本人对这笔钱,只有“为治病而使用”的权利,他并没有完整的所有权,这就像一份无形的合同,捐赠者们把钱交给你,是让你去“办事”的,不是无条件送给你。 事情办完了,剩下的钱自然不能算作你自己的财产,如果强行把这笔钱划为遗产,那等于完全无视了,成百上千位捐款人的意愿,这显然说不通。 原告也就是逝者的父母,他们的想法很“朴素”,为他们儿子筹的钱,那理所当然就是他们儿子的,所以他们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想把这件事拉回到,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框架里来谈。 这是血缘关系至上的传统观念,而被告则是逝者的妻子,她拿出的证据是众筹页面的截图、款项的收支明细。 她想证明的是,这笔钱的来源决定了它的公共属性,它的用途是受限制的,她甚至计划用余款先还清治疗欠下的债,再把剩下的捐出去,这恰恰是对社会善意负责任的态度。 你看逝者的父母方,认为血缘赋予了继承的权利,而逝者妻子则坚信,这笔钱的社会属性超越了家庭范畴,必须尊重公共约定。 德庆县法院的这个判决,其意义远远超出了这一家人,它给高速发展的网络众筹行业,立下了一个重要的“规矩”,那就是慈善的钱,不能变成私人的“产”。 判决传递的信号很明确,网络众筹是救急的平台,不是敛财的渠道,任何想把公益捐款揣进自己腰包的行为,法律都会给出“否定评价”。 这个判决守护的,正是我们社会中最宝贵的善意和信任,它通过审查财产来源、使用目的和权益归属,为以后处理类似的纠纷,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路子。
一夜醒来,医院里的实习规培生都沉默了。还没正式穿上白大褂,就亲历了广东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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