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应邀和朋友聚餐,推杯换盏喝高了,第二天睡醒,发现8万多的金手镯不翼而飞

红尘漫步人生 2025-09-27 11:22:13

河南,女子应邀和朋友聚餐,推杯换盏喝高了,第二天睡醒,发现8万多的金手镯不翼而飞,女子吓出一身冷汗,回想起前晚喝醉磕破了头,朋友带她去医院包扎,赶紧查看监控,上车时她还带着金镯子,下车就没了,当时只有朋友和朋友朋友扶着她上车,并坐在她两边。她立即给朋友打电话,朋友称:这么多年的关系,怎么可能拿你手镯。可100克的金手镯真不见了,女子无奈报警! 俗话说“人心隔肚皮”,唐女士这事儿,算是把这句话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场朋友聚餐,不仅让她喝断片磕破了头,更弄丢了那只100克、值80000多的实心金手镯。 那可是她一点点攒下的血汗钱,平时戴在手上沉甸甸的,如今不翼而飞,心疼得她直掉眼泪。 8月30号晚上,朋友吴女士请客,叫唐女士还有她嫂子一起吃饭。 酒桌上一起吃饭的还有吴女士的三个朋友,其中就有后来扶她的黑衣男,唐女士之前见都没见过。 酒过三巡,唐女士醉得站不稳,一不小心摔倒,额头当场磕破,血顺着脸颊往下淌。 朋友见状,慌忙找了辆车送她去医院,大家都挺紧张,也很关心她,一同喝酒的黑衣男子也很热心,伸手扶着她上车。 可“好戏”全在后头。上车前的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唐女士的金手镯还好好戴在手腕上。 就是这时,黑衣男上前扶了她一把,之后又和朋友一起把她架上车,让她坐在两人中间。 唐女士嫂子本想跟着去医院照看着,朋友却拦着不让,唐女士晕晕乎乎的也说有朋友在没事,让嫂子先回家。 现在再想,那一句“没事”,简直是给镯子的“消失”开了门。 从聚餐地到医院就几分钟路程,可偏偏这短短几分钟,镯子没了。 第二天唐女士酒醒,一摸手腕空落落的,瞬间慌了神,赶紧给朋友打电话问镯子的事。 对方却一口咬定:没看着啊!咱俩这么多年朋友,我能拿你镯子吗? 朋友一脸委屈,好心请客吃饭,没成想闹出这事,多年的感情恐怕也说不清。 话是这么说,可除了车上那几个人,谁还能碰着她的手腕? 唐女士让朋友帮忙问问一起喝酒并扶她的黑衣男子,是否看到金镯子。 朋友把黑衣男约出来问了,该说的该问的也都讲了,人家就说没看见。 唐女士无奈报警,警察调监控发现个关键线索:黑衣男在医院时,裤兜里有个明显的圆圈凸起,看着就像那只金手镯。 可面对询问,他却一口咬定是汽车钥匙,绝口不提镯子的事。 更让人着急的是,医院下车的地方没有监控,没法还原最后一幕;但医院里的监控里,唐女士的手腕早就光溜溜的。 这明摆着,镯子就是在上车到下车的那几分钟间隙没的。如今这事儿还没查明白,唐女士急得饭都吃不下。 可不管是朋友还是黑衣男,态度都硬得很,说没拿就是没拿,还反过来让唐女士找警察证明他们清白。 有人猜,会不会是镯子没戴紧,上下车时自己滑掉了?可100克的实心金镯多沉啊,真滑掉了能没一点动静? 也有人说,偷八万多的东西,抓住了要判三年左右,谁会这么大胆? 可所有线索都指向那几分钟的车程,指向身边那些熟人。 面对陌生人我们还会多留个心眼,可对着朋友,反倒把防备全卸了。 唐女士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她一开始以为只是醉酒丢了东西,后来越想越怕。 原来比喝醉酒更可怕的,是人心难测。那只金镯,没丢在人多手杂的饭桌上,反倒可能毁在自己信任的“关照”里。 酒本身没错,镯子也没错,错就错在她太轻信别人,喝醉后把所有安全感都寄托在了“朋友”身上。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唐女士金手镯丢失事件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具体分析如下: 如果是同车的黑衣男子拿走了金手镯,那么他就获得了财产利益,因为金手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唐女士丢失了价值8万多元的金手镯,遭受了财产损失。 唐女士的金手镯在上车前还在手上,下车后就不见了,而这期间只有同车的几个人有机会接触到她的手镯,所以金手镯的丢失与车上人员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如果黑衣男子拿走了金手镯,他的这种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不过,目前警方还在调查中,尚未确定金手镯到底是被谁拿走的。 也不能完全排除手镯是因为其他原因丢失的可能性,比如自己滑落等。 所以,黑衣男子是否拿走金手镯,没有确凿证据,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证据来证实。 唐女士聚餐醉酒后,价值8万多元的100克金手镯丢失,线索指向同行的朋友及黑衣男。 提醒大家熟人未必可靠,唐女士信任多年朋友,却可能在“热心”照料中失财,酒精会麻醉判断力,需时刻关注自身财物,勿将安全感全交他人。 目前真相待查。此事警示我们防人之心不可无,真正的朋友会守底线,而非趁人之危。 对此,你怎么看呢? 关注@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0 阅读:31
红尘漫步人生

红尘漫步人生

感谢关注,期待与您分享更多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