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陕西西安,一房东因租客拖欠租金,几次联系不上后,为了能继续出租房屋,就擅自将租客的东西清空,不料,后来租客得知此事后,竟找到房东索要1万8的赔偿,在遭到拒绝后,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在陕西西安,有这么一件闹心的事儿。房东本以为自己占着理,结果却赔了钱,这事儿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 租客王先生租赁了一处办公用房。然而,至2024年3月时,他竟突然停止支付租金,此前毫无预兆,好似这租金的交付戛然而止。房东等了一个月,4月1号去催租,结果呢?王先生竟径直玩起了失联之态,任电话铃声此起彼伏,他充耳不闻;看短信提示接连不断,他置若罔闻。 房东这火气蹭地一下就上来了。又等了二十多天,到4月23号,他索性自己开门进了屋,把租客留下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紫砂茶具,还有一些纪念章,一股脑全给扔了。 他满脸理直气壮,言辞凿凿道:“此人拖欠房租,分毫无偿,我不过丢弃其些许物件罢了,这又有何不当之处?””可这理直气壮的背后,是17700元的赔偿判决。这事儿可不是谁对谁错那么简单,它划出了一条法律的红线:你的权利,边界在哪? 我们得把两件事分开看。租客王先生拖欠租金,此行为无疑构成违约,由此引发的是一场经济层面的纠纷。该事件清晰地展现出违约事实与经济矛盾的关联。所以后来法院判了,他的押金别想要回来了,这是对他不守信用的惩罚。 但房东扔东西,这性质就完全变了。这叫侵权,是直接侵犯了王先生的个人财产所有权。法律清清楚楚地告诉你,讨债的权利,和处置别人财物的权利,根本不是一回事。你不能因为他欠你钱,就去砸他的锅。 有人可能会说,合同里不是写了吗?源于一份资料的说法,合同终止后,房东有权进去清理物品,还不负责保管。听着好像是房东的“护身符”。 可法院不这么看。即便合同里真有这么一条,它也不是一张可以为所欲为的“授权书”。“清理”和“毁灭”是两个概念。法官会考量,你是不是尝试过其他合法途径?你对这些物品尽到最基本的通知和保管义务了吗? 人家那笔记本电脑、紫砂茶具、纪念章,都是有价值的东西。你一声不吭就给扔了,这明显超出了合理处置的范围。这种“视为放弃”的条款,绝不等于“授权你销毁”。 房东这一通操作,看似解气,走的却是一条代价昂贵的“捷径”。他那句“他欠我钱,我扔他东西怎么了”的逻辑,是典型的“以错纠错”,直接让自己从一个占理的债权人,变成了违法的侵权人。最终二审法院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17700元的学费,交定了。 其实,这笔损失本可以完全避免。正确之举虽繁琐有加,却有着毋庸置疑的安全性。它或许需要付出更多精力与耐心,然而,能确保安稳无虞,这般周全之策,值得践行。你应该用微信、短信、书面函件这些能留下证据的方式去催缴,把后果说清楚。 真要收房,也得在第三方,比如社区、物业或者民警的见证下进行。开启门扉之后,即刻开展物品清点工作,同时进行录像与拍照记录。随后,精心罗列一份清单,最后请见证人郑重签字确认。而后,将这些物品妥善保管起来。待一切安排停当,正式告知租客,限定其在规定期限内前来领取。此间所产生的保管费用,依旧具备向其追讨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如此,既能维护自身权益,又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这起发生在西安的案子,就像一声警钟。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千万别忘了法律的边界。遇到纠纷,诉诸法律程序,虽然看起来慢,却是保护自己、避免掉进更大麻烦的唯一正道。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 2025-9-25
冤不冤?陕西西安,一房东因租客拖欠租金,几次联系不上后,为了能继续出租房屋,就擅
绾玉说
2025-09-27 1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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