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发生一起机非事故。 执勤交警判定:非机动车闯红灯全责。当事人理直气壮:机动车不能撞人,就是他的责任。这明显是弱者有理。最终认定非机当事人横过路段未下车推行,全责,并赔付机动车车损。 上海的管理先进不得不佩服。支持上海交警。 法律不是和稀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违法违规就应该担责,没有什么弱势不弱势的,所有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既然是法治社会,就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规定,机动车不能故意撞人,但非机动车闯红灯,就是故意撞机动车,红绿灯也是法律,为什么不遵守?
“西贝老板这回真要慌了?9年老顾客一纸诉状,直接把百亿身家架在火上烤!”女律师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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