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教授说,病人在医院看病时,病人和医生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医生是专业人士,他想怎么开药和做检查,都由医生说了算。如果医院以赚钱为目的,就会出现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为此,后来出现了DRG 收费模式。这一模式下,医院按病种收费,医保局可以有效地控制病人花费多少钱。比如,胆结石一万包干?等等。 分析一下。首先,医生是专家,而病人及家属只是普通人。医生对病情病理及治疗方法等方面的熟悉程度是普通人无法企及的。所以信息不对称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信息不对称,那也就不用到医院治病了。信息不对称,这在医院是一种好事,是要提倡的。这与某些腐败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有本质的区别。 其次,所谓如果医生以赚钱为目的,就一定会过度治疗吗?举个例子。如果某老板以赚钱为目的,他就一定做出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事吗?显然不是。这一要看老板的人品,二要看社会制度的监督。社会可以有不同的方法来避免不好的事情的发生。但是这些方法必须要符合行业的规律,要有利于行业的良好发展。同时又要维护好公众的利益。这方面的例子是非常多的。 以为医生要过度治疗,但其实“过度治疗”在医疗这个行业来说,有时的“过度”并非是真正的过度。仔细考虑一下:难道为了排除一些潜在风险而做的每一种检查,都是过度检查吗? 综合来看,以为医生会“过度”治疗,并非一定就要采取某些激进做法去堵死这种哪怕还可能存在积极作用的“可能性”。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多种。过度有时并非真过度,而且完全不“过度”是违背医疗天性的,会伤害医疗事业。DRG收费模式从总体上定下了基调,就限制了一些方面的灵活处理。特别是不利于重病患者。我有一个想法。比如,一般的感冒等等小病可以按DRG模式收费,而某些复合病例则不可。建议相关专业专家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我大姑当了一辈子医生,她经常跟上了年纪的亲戚们说,一些只有医生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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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猪
国家不投钱,老百姓的钱又不能赚,那医护人员一家老小喝西北风吗?这姓李的女的这节奏带的,是不是另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