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一家单位上班,期间考了博士,然后他向单位提出辞职,并且要求能把自己的档案提出来送去学校。单位以合同还有1年未到期,不给提档。男子表示自己上学是大事,希望单位能人性化一点处理此事。单位希望按照合同的约定,由男子给予单位赔偿。单位给予解除合同,之后才能提档。男子则解释说,自己没钱,而且上学也要花钱,无力赔偿。他还是希望单位做事能善良一点,考虑一下自己的特殊情况,给予一定的照顾。单位拒绝。问问大家,此事孰是孰非。你认为单位的做法合理吗?
深圳女子深夜爬窗赴情人约,丈夫装睡不拦:留得住人,留不住心近日,广东深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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