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女子王女士,深夜突然接到民警的电话,被告知自家闲置房里有一名男子在浴室大

上海姚哥 2025-09-18 15:51:10

北京一名女子王女士,深夜突然接到民警的电话,被告知自家闲置房里有一名男子在浴室大出血,情况危急,必须马上破门救人。王女士当时既震惊又疑惑,她并不知道屋内的人是谁,但面对生死攸关的时刻,她选择同意。男子最终被救下,而随后曝光的细节,却让王女士深感意外。屋内不仅有满地的玻璃渣和血迹,连沙发巾、床罩都被换了,床上还有沾满血的衣物和袜子。更令她无法接受的是,那个深夜出现在自家房子的男人,竟然是自己曾经委托过的租房中介姜某。 事情要从两个月前说起。王女士有一套闲置房,想通过租赁增加收益,于是委托了一家中介公司,把钥匙交给了员工姜某。但不久后,她发现姜某办事草率,带人看房后不关窗、不锁门,甚至压低租金价格,损害了她的利益。王女士当即终止了合作。可没过多久,姜某再次联系她,保证不会再出问题,请求再给一次机会。王女士选择相信,再次把钥匙交给了他。 直到10月10日深夜,民警来电,王女士才意识到事态已经远超自己的掌控。破门后,姜某被发现倒在浴室里,血流满地。抢救回来后,王女士带着家人和中介经理到房子查看,结果触目惊心:浴室玻璃门碎裂,室内混乱不堪,陌生的洗漱用品摆在一旁,原本整洁的布置被彻底破坏。刘经理当场承诺会赔偿并安排打扫,可事后却不断推诿。王女士最终将姜某和公司告上法庭。 从法律层面看,这件事情涉及到三大问题:住宅权的保护、用人单位的责任、以及赔偿范围的认定。 首先是姜某的行为。他掌握王女士的钥匙,本应在得到业主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带人看房。但他却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并长期占用房屋。这种行为触及了《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虽然姜某手里有钥匙,但钥匙的使用权是基于委托目的的,如果脱离了业主的知情同意,他的进入就属于非法侵入。 其次是中介公司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姜某作为中介公司的员工,正是因工作原因拿到了钥匙,但公司未能做好监管,导致他私自使用房屋。换句话说,公司对姜某的行为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需要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事后,公司可以再向姜某追偿,但在面对王女士时,业主的权益应当得到直接保障。 第三是赔偿的范围。王女士遭受的损失,不仅是浴室玻璃门的维修费、房屋清理费用,还包括房屋在被非法占用期间的使用损失,以及因事件造成的空置租金损失。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姜某和公司共同赔偿王女士4.8万元,其中涵盖了房屋占有使用费、装修损失、水电费用等。 案件的判决释放出几个值得关注的信号。第一,住宅权不可侵犯。无论是朋友还是中介人员,掌握房屋钥匙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进入。未经业主许可的进入,法律上就可能构成侵权。第二,公司应承担用工风险。员工基于工作便利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赔偿,这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障。第三,赔偿不仅限于表面损失。王女士的房屋被非法使用,导致她无法自由支配,这部分使用价值的损失同样应得到补偿。 案件背后也折射出中介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现实中,不少业主将钥匙交给中介,看似省事,但如果公司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就可能让员工滥用信任,带来隐患。这不仅仅是王女士的个人遭遇,更是行业治理亟需面对的问题。 在法律层面,这起案件为业主们敲响了警钟。将房屋交给中介时,应当签署明确的委托协议,清晰约定中介的使用权限与责任。同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有效维护权益。对于中介公司而言,必须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与监督机制,否则一旦出现损害,不仅要赔偿,还会影响企业声誉。 更值得深思的是,王女士在这件事中的处境。从最初的善意信任,到最终不得不走上诉讼之路,背后是普通消费者在与企业对抗时的无奈。法律的介入让她挽回了部分损失,但精神上的打击和居住安全感的缺失,却不是金钱能够完全弥补的。 司法判决给出了答案:姜某和公司必须赔偿。然而社会层面的答案仍未完全揭晓。当越来越多的人将房屋托付给中介,我们如何确保这份信任不会被滥用?当私密的空间被轻易闯入,我们还能否理直气壮地说,家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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