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男子婚后成天只知道打牌,妻子不顾、孩子不管,欠了一大笔钱后,还想出个离

梅姐说法 2025-09-16 14:08:01

河南新乡,男子婚后成天只知道打牌,妻子不顾、孩子不管,欠了一大笔钱后,还想出个离婚不离家的损招。等他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就找到两个女儿,提出要对方赡养,女儿拒绝并拉黑男子后直接表示:爱告就去告,怎么判我就怎么做。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九月十五号报道了这则男子年轻时不顾家,只知道自己享受,等到老了不能动了,又厚着脸皮找到女儿赡养的新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王大爷找到调解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儿女的不孝,说自己现在年纪大了,干不动了,儿女们开始嫌弃自己,把自己丢在老家自生自灭。 调解员听完后十分生气,连忙联系了王大爷的儿女和亲戚,却从他们口中听到的确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王大爷年轻时,妻子给他生了一儿二女,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他,本该撑起家里的一片天,可他天天正事不干,就知道在各种牌桌上转,很快就欠下了一屁股债。 妻子不忍心看到孩子们忍饥挨饿,只能边打工边照顾孩子,日积月累下,妻子的双脚很快都变形了。 王大爷看不到妻子的付出,只知道一个劲的问对方要钱,丝毫不考虑儿女的学费和奶粉钱够不够的问题。 见实在拿不到钱了,王大爷又开始变卖家里的电器,只要家里没人,王大爷就找人把家里的空调、冰箱、电动车都偷摸卖了换钱,然后转手送到牌桌上了。 大女儿长大后有了点积蓄,见母亲没有电动车出行实在不便,花钱将电动车赎了回来,可没过几天又被王大爷卖了,没办法只能又花钱赎了回来。 更令人气愤的是,王大爷有时候输红了眼,回来要不到钱,就拿拿小女儿、小儿子威胁妻子和大女儿,不给钱就打,还扬言不让他们上学。 有时候债主找上门,王大爷还厚颜无耻的和妻子商量假离婚、不离家,这样别人找上门要债也就不怕了。 好在有母亲的精心呵护,三个儿女慢慢的长大了,物质上虽然差了点,但精神上还是很满足的。 当调解员先找到大女儿时,对方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父亲是怎么有脸来找自己履行赡养义务的? 大女儿将父亲的所作所为告诉调解员后,还说不久前父亲就来找过自己,被自己怼了一顿,父亲恼羞成怒后还打了她一耳光,也就是那天自己把父亲拉黑了。 摊上这样的父亲,大女儿直言绝对不可能给他养老的。 大女儿的婆婆也在补充道:“这个儿媳妇孝顺的很,只是亲家公真的不是个东西..” 大女儿道:“不止是我拉黑了父亲,我的弟弟妹妹和母亲也把他拉黑了,就连父亲的亲妹妹也把他拉黑了,可以说整个家族的人,都和他断了关系。” 调解员将情况告诉了王大爷,本以为对方会感到惭愧,可他还是低估了人心的险恶,王大爷缠着调解员找到大女儿,一次将话说清楚。 大女儿看着父亲又带着调解员过来差点崩溃,因为每次一看到父亲,就会想起小时候的那些不幸,这对她而言就是煎熬。 调解员看清楚了王大爷真实面目,指责道:“你年轻的时候没有尽到做父亲和丈夫的责任,等你老了,儿女不管你也是人之常情...” 闻言王大爷急了:“我叫你来是帮我的,你向着她们说话是什么意思?你要能调解就继续,不能我就告他们遗弃老人。” 大女儿就一句话:爱告就去告,怎么判我就怎么做。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王大爷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王大爷年轻时只知道打牌享乐,问家人要钱,没钱就偷卖家电,甚至拿孩子威胁前妻,明显违背了夫妻互相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义务,不利于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更不利于优良家风的建设。 2、王大爷可以起诉儿女们履行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第 1067 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对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且具有无条件性,但王大爷明显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其实儿女们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赡养方面,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王大爷现在的情况,确实符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王大爷可以起诉儿女们履行赡养义务。 但具体怎么养,每个月给多少的赡养费,这就是儿女们说了算了。 那么,对于这事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来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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