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江西抚州,鲜肉店老板肖某的猪肉经常卖不完,为了给猪肉保鲜,肖某买了一定

芹姐说法 2025-09-13 02:59:09

胆大包天!江西抚州,鲜肉店老板肖某的猪肉经常卖不完,为了给猪肉保鲜,肖某买了一定量的硼砂掺入店里的肉泥中。一年多后肖某被人举报并接受调查,他在肉里掺硼砂的事情败露,可此时肖某仍旧不知悔改,再三辩解称:这样掺着卖生意更好。 据极目新闻报道,肖某是一家鲜肉店的老板,他的生意在当地不温不火,每天下午下班的时候,他家的店铺还有多余的肉泥。 这些肉泥扔掉可惜,于是肖某便研究怎么把这些肉泥进行保鲜。 在2023年的时候,他在网上找到了一篇帖子,说在肉泥中,加入硼砂可以对肉泥进行更长时间的保鲜。 但是肖某查了一下资料,发现硼砂为国家明文禁止的食品添加物,因为硼砂有毒性,一旦被查出来,那可是重罪。 但是肖某却心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做的足够隐蔽,就没有人会发现。 于是肖某很快便在网上买了一批硼砂,这些硼砂被肖某几次掺进了自家的肉泥中。 第一次掺硼砂到肉泥中时,肖某十分小心,仅掺了一点点,然而掺完后,肖某发现自家肉泥确实可以保鲜了,并且有顾客表示这些掺了硼砂的肉泥口感不错。 因为隔天后,又多了一些客户来肖某店里买肉泥,加上不想有太多的存货,于是肖某的胆子又大了起来,随即继续增量往肉泥中掺硼砂。 然而几天后,一名顾客在买了这些掺有硼砂的肉泥的当天出现了一些肚子疼的现象,于是他和肖某理论,但因为证据不足,最终这件事不了了之。 有了第一次侥幸逃责经历后,肖某的胆子更大了,之后为了赚黑心钱,他又多次往自家的肉泥中掺硼砂。 在2024年12月31日,有人实名举报了肖某的行为。 在调查人员来了以后,肖某依然不知自己已经身犯重罪,他表示自己家的食品都是合理合法的,但最终经过技术人员的检查,发现肖某店里的肉泥有毒物质检测不合格。 对此肖某本想甩锅给下游的肉贩,却让相关的刑侦人员发现了肖某店铺里有一些未用完的硼砂,因为证据确凿,肖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罪行。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肖某的行为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经营者不可以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给消费者,这样的行为一旦查出来,将认定为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会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肖某明知硼砂是一种有毒的添加物质,但他依然把硼砂掺进了自家的肉泥中。 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身体健康方面的损失,还会对市场带来一些信誉安全受损的社会影响。 因此肖某的行为是违法的,他将受到法律的追责。 那么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量刑又是如何定的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刑法》有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将会根据案件细节来量刑,案件情节轻微者,将获刑一年及处罚金,案件情节恶劣者,将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若存在致人中毒的情况,将会被加重处罚,而致人死亡或非法获利数量较大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一般超过50万元以上)的情况,将会被特别加重量刑。 在本案中,肖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已经不止一次了,加上又有相关消费者购买食用了这些有毒食品,并且发生了中毒事件,因此肖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情节恶劣,应该被处以重判,一般量刑为5至10年有期徒刑,并且处一定额度的罚金。 那么像肖某这样的肉泥生产者,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刑法》相关规定,食品类产品应该禁止非法添加与欺诈的行为,并且要从采购加工到销售环节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原则,如果出现商品安全不达标的现象,将会被追责和罚款,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肖某没有做到从食品销售过程中确保食品的安全,他存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添加物质到相关食品中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有危害性的,即便他没有发生顾客中毒事件,他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此,你怎么看?

0 阅读:33

猜你喜欢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