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位大妈骑着电动车,搭载着一名老大爷,穿越人行道的时候,撞到正在过马路

社会情报站 2025-09-12 11:07:23

辽宁沈阳,一位大妈骑着电动车,搭载着一名老大爷,穿越人行道的时候,撞到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大妈直接开口指责,将罪名转嫁给对方,说因为过路男子喝酒了走路不稳,才导致自己驾车摔倒。现场一位红衣阿姨仗义执言,其他群众也纷纷帮着被撞男子说话。大妈恼羞成怒,直接倒地不起,男子无奈只能报警。 star星视频,9月10日报道了这则事件。 9月8号的晚上,一名黑衣大叔跟朋友喝了点小酒,走在了回家的路上。回家途中,需要穿越一处十字路口。绿灯亮了之后,黑衣大叔正常过马路。 就在慢慢穿越人行道的时候,一位大妈,骑着电动车,搭载着一位老汉,横冲直撞而来,一下就把过马路的黑衣大叔给撞倒了。 大家说说,人家黑衣大叔好好过着马路呢,出了这样的事情,是谁的责任呢? 还没等倒地的大叔开口呢,开电动车的阿姨就开始生气了。她上前就揪住了黑衣大叔,说:“你怎么回事啊,你给我们都弄摔倒了”。 面对大妈的指责,黑衣大叔真的有口难辩。没法子,还是先报警再说吧。 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之后,肇事大妈又开始恶人先告状,跑到他前面说:“我刚从医院出来,脑子出血,看看,就遇到这样的事情”。 谁惨谁有理?看来这位大妈也是有经验的生活人士,来个恶人先告状。跟工作人员比划半天,最后还说:“你就问问他,喝酒了没”。 黑衣大叔说:“喝酒了,但是我是步行,我走的人行道。怎么了,我走斑马线有错吗?” 不过,肇事大妈还是不依不饶,坚称自己就是被喝酒的对方给碰到,所以才摔倒。这个时候,一位红衣大姨实在听不下去,她挺身而出。 “不好意思,这个跟人家喝酒没有关系,这是斑马线,人家就可以从这边走。但是你可以吗,你还不戴头盔,你还电动车带人呢!”红衣大姨仗义执言。 看到有人帮忙,肇事大姨感觉有些羞愧,就把火给撒到大姨身上:“你是谁呀,你有啥资格讲话啊?” 红衣大姨继续说:“你甭管我是谁,这么多眼睛在这里看着呢,你好意思推卸责任吗?你就是欠揍你知道吗?你就得给人家道歉。” 听到红衣大姨说话在理,路人也都忍不住了,纷纷站出来指责肇事阿姨。眼见招架不住,肇事阿姨直接就往地上一坐,开始耍起无赖。 眼看着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肇事阿姨也自知无理,推着车子灰溜溜的跑了。 透过这个案子,我们发现肇事阿姨有几个地方违法,下面来逐一分析。 1.电动车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驶吗? 电动车不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人行道是专供行人通行的区域,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还对行人安全构成威胁。 这位肇事阿姨驾驶电动车,她的正确做法是,面对人行道,她要下车推行,不可以骑行,她的不当做法,造成了行人受伤。因此,阿姨行为违法。 2.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头盔 ,此行为是否违法? 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此举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属于轻微违规行为,会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正是出于安全考虑,所以要求肇事阿姨驾驶电动车的时候,需要佩戴好头盔,这也是对自己负责任。总之,不依法佩戴头盔就是违法行为。 3.骑行电动车,可以搭载成年人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禁止搭载成年人。法律规定可以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违规搭载,则可能面临20-200元的罚款。 而则这位肇事阿姨,驾驶着电动车,还搭载着一位老大爷,根据法律规定,此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追究起来,阿姨还要面临罚款处罚。 4.明知自己是错误方,但是却反向讹诈对方,这个行为是否违法呢? 这位肇事阿姨,明明自己做错事,但是却编造虚假的纠纷,诱使对方承认错误,企图转嫁自己的罪名。不过幸亏没有误导对方做出赔偿,否则她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即使不构成犯罪,但是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财产权,可能违法,会面临拘留、罚款等。 这位肇事阿姨,虚构虚假的罪名,虽然尚未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但是此行为已经扰乱了正常的秩序,也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生病了就有豁免权吗?恶人先下手为强就可以占理吗?法律可没有这个规定哦。对于此案,大家都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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