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钱惹的祸!”广东,一对夫妻为了保障孩子未来的生活,约定每个月各自拿出1500元作为孩子的教育基金存下来,结果没想到,当丈夫取钱时才发现,卡里的钱都被妻子取走,一气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还钱,法院这样判了! 据广州日报9月2日报道,一对夫妻在2017年结婚之后,2018年孩子出生,但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夫妻俩逐渐感觉到经济压力,于是决定以孩子的名义开一个银行账户,并且每月各自存入1500元作为教育基金。 除了每月存入的1500元之外,每年过年长辈以及亲朋好友给孩子的红包等也一并存入账户,孩子参加辅导班等教育培训的费用,则是用账户里的钱支付。 时间久了,夫妻俩之间难免产生矛盾,久而久之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夫妻二人决定离婚,约定孩子交给父亲抚养,离婚时,孩子母亲将银行卡交给孩子父亲。 然而等到孩子父亲看到银行卡里的余额时,彻底傻了眼,账户余额仅剩925.97元,这么多年每个月存入账户里的1500元,再加上其他收入,就算给孩子报辅导班,也不可能花那么多。 因此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钱被孩子的妈妈花掉了,一气之下,孩子父亲将自己的前妻告上法庭,认为账户内款项属于孩子所有,要求前妻返还全部款项。 然而前妻却坚持声称,账户内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自己支出也都是用于家庭日常支出,因此拒绝返还。 经过法院调查,认定虽然账户是以未成年人名义开立,但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混用的情况,因此不能仅凭账户名字判定财产归属。 另外,夫妻当初约定每月存入账户的1500元,应视为通过教育基金方式履行父母法定抚养义务,而并非孩子个人所有财产。 除去父母每月存入的1500元的合计款项之外,长辈以及亲戚好友存入的25700元红包款项,属于他人赠与,判定归属孩子所有。 最终法院判决,除红包款项之外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而红包款项归属孩子,判令孩子母亲返还。 对于这件事,孩子母亲应不应该还钱?应该还多少钱?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孩子账户里的钱,父母能随便花吗?法院判了》 2025-09-02
“用的什么计?”江苏淮阴,女子和丈夫领证才2个月,还未来及办婚礼,丈夫就因公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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