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能否要求免责?担保人能否要求免责及具体情形 担保人并非必然承担担保责任,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依法要求免除保证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且担保人无过错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通常随之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若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没有过错(如主合同因违法、欺诈等情形无效),则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例如,主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担保人未参与违法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2. 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担保人有权主张免责。此情形下,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被违背,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3. 债权人欺诈、胁迫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 债权人以欺诈(如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胁迫(如威胁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可请求撤销担保行为,撤销后不承担担保责任。例如,债权人以举报担保人违法行为为要挟,迫使担保人签字的,担保人可免责。 4. 担保合同未成立 担保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民法典》第685条),若未签订书面合同且不存在其他能认定担保关系成立的情形(如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履行主要保证义务且债权人接受),担保合同不成立,担保人无需担责。例如,口头约定担保但未形成书面材料,事后担保人否认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5. 主合同变更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如增加债务金额、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若加重债务,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责任;若减轻债务,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原借款10万元,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将金额增至15万元,担保人对新增的5万元不承担责任。 6. 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需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例如,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债权人未通知担保人且未取得其同意的,担保人对转移后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7.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且在放弃范围内免责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物的担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如放弃抵押权、质权)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例如,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债权人放弃对该房产的抵押权,担保人在房产价值范围内免责。 8. 超过保证期间未主张权利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法定或约定期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亦为6个月(《民法典》第692条)。在保证期间内,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例如,主债务2024年1月1日到期,保证期间至2024年7月1日,债权人2024年8月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免责。 9.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一般为3年),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的胜诉权,保证人可主张免责。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的,保证人均可据此拒绝承担责任。 10. 公司对外担保程序违法(针对公司担保人)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内部决议程序(如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且相对人(债权人)非善意(即未审查公司决议)的,担保人(公司)可主张免责。例如,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他人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审查决议即接受担保的,公司可免责。
担保人能否要求免责?担保人能否要求免责及具体情形 担保人并非必然承担担保责任,
小董来教你
2025-09-10 2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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