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际广播电台9月8日报道:“判囚 56个月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服刑期间再遭国安警加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9月5日再在裁判法院提讯。 国安法指定法官表明,案件将交付高等法院审理,遂将案件押后至11月21日以便完成所需程序。 案件交付高等法院审判,意味判刑可以更重。 根据法例,裁判法院的判刑上限是两到三年监禁,而高等法院则没有固定的判刑上限,具体将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法例。根据《港区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可被判囚3年至无期徒刑。” 说起黄之锋的案子,大家这几年应该都不陌生。 黄之锋原本是香港众志的秘书长,因为多次参与非法集会和其他违法活动,早已在香港社会引发关注。 这一次,他在监狱里又被加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时间点是在2025年9月5日,再次被带到裁判法院提讯。 按照国安法相关规定,这类案件必须由指定法官来审理。 法官在法庭上明确表示,这案子要交到高等法院去处理,并且定在11月21日再开庭。 大家可能会好奇,为啥案子要从裁判法院转到高等法院?其实原因很直接。 裁判法院的量刑有上限,顶多判两三年。而高等法院则没有这个限制,判刑多少完全看案件的严重程度和法律规定。 像“勾结外国势力”这种罪名,在《港区国安法》里属于四大类核心罪行之一,最轻也得判三年,最重可以到无期徒刑。 换句话说,一旦案子进了高等法院,量刑弹性就大多了,法律保障的严肃性也更强。 回头看黄之锋的整个经历,其实就是香港社会这几年依法治理、维护安定的一个缩影。 2019年之后,香港的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人以各种方式挑战法律底线。 2020年6月30日,《港区国安法》正式实施,从那以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有了明确的法律约束,司法部门的态度也非常坚决。 黄之锋因为之前多起案子已经在服刑,这次又被加控国安法相关罪名,说明香港依法治港的决心没有丝毫动摇。 其实,这次案子的进展,外界关注点主要还是集中在法律程序和量刑标准上。 高等法院接手后,案件会进入严格的司法审查阶段。 所有证据、证人陈述、辩护理由,都需要在法庭上经过详细核查。 对于涉国安法的案件,香港的司法体制有一套独立、透明的程序,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环节分明,权责清楚。 每一步都有法律约束,谁也不能随意干预。 警方、检控部门、法院各司其职,整个社会对司法公正有很高的期待。 香港警方国安处在案情公布时特别强调,所有调查、取证、起诉都严格依法进行。 警方的通报说得很清楚,所有涉案人员的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 换句话说,不管案子多大多敏感,程序一定要合规。 香港媒体和国际媒体也都在第一时间关注案情进展,但几乎所有报道都只是客观陈述案情,没有掺杂太多主观色彩。 大家都在等法院怎么判,谁也不敢妄下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案件在香港社会有着广泛关注度。 毕竟涉及到国家安全,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成为舆论焦点。 参考:中国新闻网——黄之锋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9月8日报道:“判囚56个月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服刑期
飞绿说历史
2025-09-09 11:13:41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