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11周岁小学生在还没有到上课时间的情况下,就到器材室领取体育器材使用。被老师拒绝后,学生用同学手机播放骂人的声音。老师一时冲动,扇了学生一耳光致其轻微伤。事后警方认为是惩戒过当、不构成违法,应当移交给教育局处理。但家长不服气,并以是殴打他人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警方对老师作出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在重庆梁平这个地方,一个11岁的小男孩提前去借体育器材,结果被老师拒绝后用手机放了骂人音频,老师一气之下扇了他一耳光。警方觉得这是老师管教过头,不算违法,转给教育局办。可家长咽不下这口气,直接告到法院,要求罚老师拘留加罚款。这事牵扯到老师权利和孩子保护,到底谁对谁错?结果会怎样? 这个事情发生在重庆梁平区一所小学,牵涉到一个叫小林的11岁男孩和体育老师周某。男孩出生于2012年,父母是林先生和李女士,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忙着工作和家务。男孩上五年级,平时参加足球社团,个子不高,体重三十来公斤。周某是学校体育老师,负责低年级体育课、足球小组和器材管理,四十多岁,工作认真但脾气直。男孩家在本地小区,学校是公立小学,环境普通。 男孩父亲林先生是上班族,母亲李女士管家务,两人对孩子教育重视。男孩从小在梁平长大,学校生活规律,课余喜欢踢球。周某上班骑电动车,学校同事关系正常。他管理器材室严格,按时间发放。周某教学经验丰富,但处理学生问题方式直接。 事件起因是2023年3月7日下午4点左右,男孩和小伙伴去器材室借球,周某说没到时间不给。男孩们不走,有的摇门,有的用棍戳。周某重申规则。男孩借同学手机放骂人语音,周某听到觉得针对自己,问是谁,有人指男孩。男孩否认,周某不信,直接扇左脸一耳光,说孩子们没规矩。男孩回家告诉父亲,脸肿了,去医院查出左脸软组织挫伤、鼻出血等,轻微伤。 父亲报警,警方调查,鉴定轻微伤,但认定周某是体罚,不违法,转教育局。家长不服,起诉警方,要求撤销不罚决定,重罚周某拘留罚款。一审梁平区法院支持家长,说周某没先批评,直接打,不属惩戒,是殴打他人。警方上诉,二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责令警方重做行政处理。 这个案子反映出老师惩戒权的边界问题。现在教育政策强调老师有惩戒权,但必须合规,不能体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轻微违规用批评、道歉,重一点停课,但禁止打人。周某直接动手,超出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殴打他人有罚则,轻微可拘留罚款。法院说周某行为违法,警方错把体罚当惩戒。 家长角度,孩子被打,轻微伤但影响身心,去多家医院治,花钱花时间。私下周某赔了钱,但家长要公道。老师辩称是为管教,无故意伤害,但法院不认。教育局可能处分周某,但公安要罚违法行为。这事闹到法院,说明社会对孩子保护越来越严。 大家都知道,学校里学生调皮常见,老师管教难把握。男孩播放骂人语音不对,但年纪小,老师该先教育。周某冲动扇耳光,造成伤害,不合适。政策支持惩戒,但要适度。国务院意见保障老师惩戒权,但前提是教育性,不能伤身。 这个案例在网上传开,很多家长支持起诉,说老师不能随便打人。老师群体觉得难做,学生不听话,管严了被告。法院判罚,提醒老师注意方式。梁平警方被判重做,到2024年4月还没消息,记者打不通电话。可能警方已罚,但没公开。 从法律看,行政处罚法说无主观过错不罚,但法院说周某有违法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体罚,学校规则也一样。周某行为虽有惩戒意图,但超限。家长不服警方的原因,是觉得体罚就是违法,不能转教育局了事。 这个事接地气,很多家庭遇到过。孩子在校被老师罚,家长纠结要不要闹大。男孩11岁,正值叛逆期,玩手机放音频,属于违规。周某作为老师,职责是教育,但方式错了。法院判了,警方必须执行。 社会影响大,促进教育规范。老师培训中,该加惩戒规则内容。家长也要配合学校,别一出事就起诉。男孩后续治疗,诊断有肺炎、脑震荡疑似,但主伤是脸部。鉴定轻微,不影响重罚。 案子焦点是惩戒还是殴打。规则第12条禁击打,第15条说伤身由公安处理。周某没走程序,直接打。警方上诉说惩戒过度,无故意,但二审驳回。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公开透明。这个事件提醒大家,教育要平衡。老师有权管,但不能过。学生守规,家长理性。重庆梁平这事,虽小,但牵扯大问题。类似案子全国有,法院趋向护孩子。 周某可能受处分,暂停职务或罚款。教育局处理体罚,公安管违法。家长胜诉,男孩权益得护。但长远,学校氛围受影响,老师怕管学生。这个案子有内涵,讨论权利界限。老师惩戒是工具,不是武器。男孩行为不对,但不该挨打。法律清晰,执行关键。梁平区这事,警方重做后,或许罚周某五百元或拘留几天。 这个案例值得深思,老师惩戒和学生权利怎么平衡?你支持法院判罚老师,还是觉得警方转教育局对?欢迎评论区留言,说说看法,一起聊聊教育那些事。
重庆梁平,11周岁小学生在还没有到上课时间的情况下,就到器材室领取体育器材使用。
玄光旅
2025-08-13 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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