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贵州,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从邻居口中得知,前房主的爸爸在这个房间里因病过世,买房那会儿她没听谁提起过这种事,结果突然从隔壁的大妈嘴里听来,顿时心里一紧,觉得自己像是被人蒙在鼓里了,越想越不是滋味,甚至晚上躺在床上总觉得这间屋子透着凉气,关灯后耳边的风声也变得格外明显
她拿出当时的合同翻了好几遍,想找出一句能帮自己翻案的字,可上面全是规规矩矩的条款,没有半句提到房子里曾经有人离世的事,中介当初只说位置好采光足,连原房主都笑着说“放心住”,像是根本没觉得这事需要提,偏偏她在老家长大,对这种事情的忌讳根深蒂固,还记得外婆年轻时就常说“屋子要干净,心才踏实”,这句话一下子全涌上来
她跑去找原房主,当面对质说既然老人是在屋里走的,就应该提前告诉买家,可对方神情很平静,反问“老人病了在家走,不正常吗”,还补了一句“不是意外不是凶杀,怎么就成了问题”,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场面一度很僵,中介站在一旁只顾着打圆场,谁也没能说服谁
后来这事闹到了法院,庭审现场气氛紧张,法官先问清了老人去世的原因和经过,又翻阅了合同条款,提到司法实践里“凶宅”的认定主要针对非正常死亡,比如自杀或他杀,至于寿终正寝,一般不算在这个范畴,而且卖家并没有法律义务主动披露这种自然死亡的情况,除非事先双方约定要说明 判决结果让她很失望,合同被认定有效,退房退钱的请求被驳回,她不服又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理由还是围绕同样的法律标准,甚至在庭上引用了几起类似案例作为对比,例如北京市二中院2018年的一份判决书,内容几乎与她的遭遇如出一辙
她回家后跟亲戚朋友聊起这事,有人劝她换个心态,把房子彻底装修一遍,换地板刷墙,甚至请来懂风水的人看看布局,有人则建议以后买房前不光要问,还得让卖方签个书面说明,写明是否发生过任何死亡事件,这样才算心安,她听着连连点头,但心里的那口气还是没散
卖房的那一方其实也觉得憋屈,说自己已经按照法律走完流程,没有隐瞒所谓重大瑕疵,老人去世这件事在他们看来并不影响房子的实际使用,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甚至不理解为什么买方会因为这种事就想推翻交易,尤其是在价格已经谈定、产权过户的情况下
事情到这一步算是尘埃落定,可买卖双方心里都留下了疙瘩,旁观的人也各有各的看法,有人站在买家立场说尊重信仰和心理感受很重要,有人站在卖家立场强调法律就是法律,不可能因为个人习俗就随意改判,这场争议背后,其实是法律与个人观念之间的碰撞
有过类似经历的人可能会有更直接的感受吧,你觉得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