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尤其是胡混,喜欢胡来的。 备受关注的广西防城港亮证姐,被拘了。 8月5日,由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对外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前“亮证逼迫让路”事件中的奔驰车女司机(亮证姐)侯某某被行拘5日。 对于这件事儿,简单聊三点吧。 一、公平,还是公平。 这起事件的“决定书”中有一处值得玩味的细节,引发热议。 警方在最初版本的“决定书”中,对于“亮证姐”隐去了姓名。 但是对于另一位“被逼让道”的当事人却全名显示,这就有点意思了。 当然,现在版本的处罚书已做出修改。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一个事件,同样一纸处罚决定书,为啥一个享受隐名待遇,一个却全名显示。 在信息公开这一层面,是否对两位当事人做到了对等、公平原则? 是单纯的工作疏忽,还是习惯了? 二、处罚是否过轻? 对于舆论场搅得沸沸扬扬的“亮证姐”这一处罚结果,网络上不少人说“罚酒三杯”有些轻了。 毕竟冒用他人执法证去威胁人,严格来说这罪名可是不小。 行政拘留5天,亮证姐,恐怕自己都记不住这次经验教训。 毕竟早已习惯横行乡里了,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三、为啥总是要靠舆论倒逼? 亮证姐,其实和当年的帽子姐、青岛路虎女、佛山的劳斯莱斯女,甚至是大G姐都一个样。 优越惯了,戏装穿久了,脱不下来了。 问题是,此类事件,为什么总要靠舆论倒逼才会纠偏和处理。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尤其是胡混,喜欢胡来的。 备受关注的广西防城港亮证姐,被拘
安易说生活
2025-08-06 1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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