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大家应该都看到了,广西南宁工行分行的一名高管转走了28位储户共计2.5亿元的存款,如今该高管已被逮捕。然而,仍有1.2亿元下落不明。对此,银行给出的说法是,这属于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而且法院也判定银行没有赔付责任。 这就让人很费解了,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我去银行贷款100万,刚出银行门就被抢劫犯抢走,我也可以不用还这笔贷款了呢?虽然涉事的银行高管已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如果银行无需承担赔付责任,那老百姓损失的这1.2亿元该由谁来承担呢?难道要让老百姓自己咽下这苦果吗?长此以往,以后谁还敢把钱存进银行呢?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难道骗子像病毒一样,不断地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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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75xxx42
这是盗窃金库,关储户啥事啊,
望星星
职务犯罪所在单位也要担大责,你的员工你的工作单位,你管理和用人失察,全责
用户10xxx31
在银行,存款没有了,不关银行的事,呵呵呵
黎黎黎
小编没搞清楚这事的全部,简单跟你介绍一下这事情:这个银行的工作人员,以高息非法揽储,这些储户都是被骗对象,平时要投钱给这人,都是去他那分行存款,关键一点来了,存完钱还把账号密码给他,让他去所谓投资,以获得高额回报直至东窗事发,现在这储户就凭着我在你那存款,钱不见了未由,向所在行索赔,你认为法院会支持这储户的诉求吗?以上是个人道听途说的情况,仅供参考,不代表事情真相。
jjhjbkqjmszl 回复 08-06 22:23
你说错了应该是客户直接让高管代办手续,没经过柜台办理。只要经过柜台的怎么转走都可以追究银行责任。
新棠
呵呵
用户11xxx43
这个法院怎么判的,现中央专业组在南宁驻扎,怎么不详查下
hxj
这银行!这判决!服了!
没事偷着乐
敢把事件过程说全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