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向女网友说,想摸她的丝袜美腿,女子是一名台球厅助教,就约他去台球厅见面打球。男子兴高采烈去赴约,打球过程中,女子又叫了一群助教小姐妹,点了一大堆烟酒零食,一边喝一边打球,潇洒至极。可结账的时候,男子傻眼了,竟然收他5062元。男子表示,自己只点了女网友一人,其他人都是自愿跑来的,不能算在他头上。店长质问:没叫她们会来?图你帅吗? 据红星新闻7月29日报道,丁先生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叫小乖的女网友。 小乖顺势打听丁先生的住址,得知两人距离不远,丁先生当即提出见一面。 对方欣然答应,还热情邀请他到自己工作的台球厅打球,丁先生对这次见面满心期待。 7月25日下午三点半,丁先生如约而至,小乖热情的接待了他,他还订了个包厢,原本169元的包厢费,最后打折到129元。 在包厢里打球期间,小乖叫来其他助教小姐妹陪他聊天。 这些小姐妹一进包厢,就开始疯狂点单,吃的喝的如流水般送进来,啤酒一瓶一瓶被打开。 他们一起喝酒、玩游戏,气氛相当热烈。 然而,打球结束后,丁先生却收到了一张高达5062元的消费清单,瞬间如遭雷击。 清单的消费让他彻底懵了,近4个小时里,光啤酒就有55瓶,还有鱼丸、辣条、槟榔等各种零食饮料。 单据末尾排着10个助教名,“欣欣”“玉米”“可欣”“小乖”等,时间从几十分钟到几百分钟不等,还详细列出了相应的助教费。 夸张的是,其中一位助教时间竟达300分钟,不仅比小乖的长,还超出了总时长。 丁先生顿时傻眼,自己就是来随便玩一玩,结果要把一个月工资都搭进去,这明显是被套路了。 他只认识约他来的小乖,其他助教和吃的喝的不是他点的,进来时只说随便玩玩,根本没提助教费的事儿,所以他拒绝为这些买单。 于是,他气冲冲地找店方理论,刚开始,丁先生准备报警,却被店里的人拦下,说私下解决。 经过一番协商,店家表示丁先生付600块钱就可以走人。丁先生想着息事宁人,便付了钱准备离开。 可当他走到1楼电梯口时,意外降临,一位副店长跟了上来,突然将他按倒开打,还不让他走,要求他把剩下的4000多块钱结清。 丁先生说自己没钱,并找机会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店里退回了500块钱,但此时的丁先生已被打得鼻青脸肿,耳朵还不时流血,痛苦不堪。 他要求店家承担医药费,提出赔2000块钱这件事就解决了。 台球厅店长却另有说辞,他表示不是副店长打的丁先生,两人身上都有伤,算是互殴。 对于高额消费清单,店长解释说,一般点助教都是点一个,但丁先生约的小乖是金牌助教,喝酒时,丁先生自己同意叫其他助教来的。 当时他一个人弄了10个助教,像选妃一样玩得挺开心,酒也没少喝。 对此,丁先生则坚决否认。 店长质问他:没叫人家会自己来吗?你是觉得长得帅还是钱多? 此外,店长还表示退回500块已经是亏本了事,现在丁先生还来要医药费,他实在不能接受。 丁先生无奈又气愤,本来准备先去医院做完伤情检查,再做后续打算。 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此事? 一、台球厅涉嫌强迫交易或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不得被强制或误导消费。 丁先生仅同意与小乖见面打球,未明确同意其他助教加入及额外消费。 但消费清单显示10名助教参与,其中一名助教服务时间达300分钟,超过实际在场时间4小时,明显不合理,可能存在伪造单据、虚增消费的嫌疑。 虽然店长声称是丁先生同意叫其他助教,但丁先生否认,且无证据证明丁先生明确同意。 所以,台球厅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添加服务项目并强制收费,涉嫌强迫交易或欺诈。 若查实消费项目系台球厅单方虚构,丁先生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部分,要求退还已付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店长声称“互殴”,但需证据证明丁先生先动手。若无证据,副店长单方施暴应承担全责。 谁知不久后,丁先生表示,台球厅工作人员给他转了3000块钱。 关注@蜜蜂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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