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房东将房子出租给男子6年,每月租金720元,租约到期后,女子收回房子,将房子租给他人。男子发现后,找上门去,破门而入,打砸物品。女子崩溃:我把房子租给他,他转租出去,每个月能收2000多、3000的房租,我收回房子,断了他的财路,合同到期,他把我家给砸了。可男子却说:我装修花了6.7万,砸的是我自己的东西。 “我砸的是自己花钱装的东西。”面对赶来的民警,张强(化名)理直气壮地指着被毁坏的装修。在某小区里,一场由房屋租赁问题引发的剧烈冲突正在上演。房东李女士突然接到了新租客打来的求救电话,心急如焚的她赶紧朝着出租房的方向奔去。 可当李女士打开门以后,眼前的景象让她几乎崩溃:“他把我的房子当摇钱树,现在还要毁了我的房子。” 2017年,李女士将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一套毛坯房以每月720元的价格租给张强,租期6年。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未对房屋装修和转租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张强租下一处房屋后,未经许可自行花费6.7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之后,他把房子转租给其他人,每月租金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通过这种方式从中获取差价收益。 2023年9月,租约到期。李女士发现周边同户型租金已涨至2500元左右,决定收回房屋重新出租。这一决定引发了张强的强烈不满。“我装修花了6.7万,现在要我搬走?”张强在电话中情绪激动。更让李女士震惊的是,当她带新房客看房时,发现张强不仅没有搬离,还私自更换了门锁继续居住。 10月15日,在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收房并更换新租客后,张强带着铁锤上门实施报复。监控视频显示,张强先是用力踹开房门,随后用铁锤疯狂砸向自己曾经亲手安装的橱柜、地板和墙面。 李女士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情绪崩溃。而张强则坚称:“没有我的装修,这房子根本租不出好价钱。”这起纠纷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多数网友认为,张强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给房屋租赁双方都敲响了警钟。对房东而言,要定期查看房屋状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和转租条款。对租客来说,任何改造和转租行为都必须事先获得房东书面同意。 信息来源: 文|何夕 编辑|史叔
湖南长沙,一女房东将房子出租给男子6年,每月租金720元,租约到期后,女子收回房
万象快报侠
2025-07-29 12: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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