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武汉李女士花110万买下了一套商铺,后来为了修建地铁,政府决定给予李

雾烬 2025-07-22 22:04:08

2001年,武汉李女士花110万买下了一套商铺,后来为了修建地铁,政府决定给予李女士1508万元的赔偿款,可李女士对拆迁款并不满意,她声称要3000万,甚至还两度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这红章盖着还能赖账?我白纸黑字的70年产权,你们凭什么不认!” 2013年,李女士眼中带着些许怒意,把有些泛黄的房产证重重拍在了桌子上,上面还有着一个清晰鲜红的“70产权”印章。 将时间倒回2001年,彼时的武汉江汉区香江新村,一间普通的登记大厅里,李女士夫妇攥着东拼西凑的110万现金,买下了一处商铺,得到了一本崭新的房产证。 但当时的工作人员或许是一时疏忽,或者是对上面的政策理解偏差,本该40年的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上,却给盖上了70年。 这家商铺的位置极佳,他们买下后很快便被银行长租了下来,年租金甚至一路飙升到了63万,日子是越过越红火。 但直到2013年,一纸《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传到了李女士手里,上面通知他们最近为了修建地铁6号线三眼桥站,这栋楼要拆了。 消息刚刚发出,周边的房价就应声而涨。李女士还盘算着,按照附近商铺七八万甚至十万的市价,加上租金损失,补偿怎么也得3000万往上吧? 然而,随着政府评估机构给出的报价出炉,一盆凉水泼在了李女士头上,政府只给评估了1508万,距离她心目中的那个估价,还差得很远很远。 而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就在于当年李女士购买商铺时候的那个产权期限。当时商铺的征收方解释说:商铺的法定使用年限是40年,现在已经用了15年,剩余的25年按租金收益法评估就是这个价。 但李女士却不认这个,她指着自己房产证上的70年产权据理力争:“政府当年盖的章,现在不认账了?我的损失谁来担?” 同时,她还另外请了一家公司按照市场比较法算出了自己的商铺价值,是2600万,只是这个价值却没有被征收方所认同。 由此,双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李女士提出了可以通过置换房产来同意拆迁,但是对方所能提供的房产选项却远远达不到她的要求。 在他们陆续的僵持中,整栋楼96户都陆续搬空了,只剩下了她这一家。地铁工程因此而停滞,周边的交通也变得拥堵,城市居民们怨声载道起来,甚至对李女士不由分说地就扣上了一顶“钉子户”的帽子。 这还不算完,紧接着更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2015年4月,一份决定性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居委会和公证人员见证下,被贴在了李女士商铺紧闭的卷帘门上。按照他们的说法,这叫做“留置送达”,程序合法。 但是,李女士自身是不经常去商铺的,等到她发现的时候,官方给出的20天复议期早已过去,这也说明她抗争的权利被“过期”了。 对此李女士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然而,告归告,但地铁建设却刻不容缓,工程每拖一天,都是巨大损失和安全隐患。 而且法院方面也面临着两难:一边是未决的诉讼,一边是迫切的公共利益。最终,在区政府提供了2.28亿余额担保的前提下,法院罕见地裁定“先予执行”决定。 也就是先拆房,后谈赔偿。于是,在2016年3月,李女士的商铺彻底被推倒。她站在警戒线外,看着心血湮灭,既愤怒又无奈。 最终,法院一审支持了李女士的部分诉求。但区政府不服,选择了上诉。而随着二审结束,李女士再次胜诉。法律最终确定了她的权益,只不过她的最终赔偿金额并未公开,相关报道只是说她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款。 信源: CCTV今日说法|2016-04-19|索偿3000万,“钉子户”与政府的法律博弈 长江网|2016-03-18|钉子户要价3000万未果房被拆,武汉地铁6号线工期延误 文|礼想 编辑|萱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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