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近日报道,辽宁,一40岁已婚女子,在KTV看上26岁小伙,便谎称自己

寒烟笼碧水清 2025-07-20 18:01:39

“太炸裂!”近日报道,辽宁,一40岁已婚女子,在KTV看上26岁小伙,便谎称自己单身,还当场给小伙转账,事后两人发生关系并经常幽会,女子为小伙花了8万多!女子46岁丈夫得知后大怒,要求小伙还钱却遭拒,双方闹到法庭,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她花我们的钱养情人,我却只能讨回零头!”法院门口,阿华手里捏着一纸薄薄的判决书,虽然他刚刚打赢了官司,但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翻开小美和阿海的聊天记录,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充满了金钱的味道。2024年1月,小美在KTV喝醉后,直接给刚认识的阿海转了5000元,让他“帮忙买单”。阿海收了钱,就陪她玩了一晚上,两人的关系也迅速升温。 随后,小美开始频繁转账:520元、1314元、甚至单笔最大高达10938元,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心情不好,陪我聊天” “请你吃饭” “给你买衣服”…… 更讽刺的是,小美曾在聊天里向阿海抱怨:“前男友是个健身教练,我给他花了5万买车,结果他还是甩了我。”阿海则顺势扮演“温柔倾听者”,一边安慰她,一边继续收着她的钱。 “这不就是花钱买陪伴?”阿华在法庭上愤怒质问。可法官最终认定,其中4.8万元属于“共同消费”:吃饭、KTV、开房、超市购物,属于你情我愿的花销,不能算作赠与;而2.3万元的直播打赏,由于无法证明是直接打赏给阿海,同样不予追回。最终,阿海只需要返还两人转账差额的6611元。 “我老婆花我们的共同财产养别人,结果法律就帮我讨回来这么点?”其实,阿华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类似“婚内财产赠与第三者”的纠纷越来越多,但原配能成功追回全部款项的案例少之又少。 法院在审理时,通常会区分“单向赠与”和“双方共同消费”。比如,妻子给情人转账买礼物,可能被认定为赠与;但如果是一起吃饭、旅游的开销,就会被视为“你情我愿”的花费,很难追回。 而随着直播、社交平台的兴起,不少婚外情涉及打赏、虚拟礼物等消费。但由于平台抽成、资金流向复杂,原配往往难以证明这笔钱直接流向了特定对象。 很多案件中,第三者会声称“不知道对方已婚”,或者“以为是正常恋爱花费”,从而降低自身的法律责任。阿海在法庭上就辩称:“后来我知道她有家庭,就提分手了。”这种说法往往能让法官酌情减少返还金额。 “法律是保护婚姻,但实际操作中,原配往往处于弱势。”一位家事律师坦言,“除非能证明第三者恶意侵占财产,否则很难全额追回。” 这场闹剧没有赢家,阿华失去了婚姻和财产,小美背负出轨的骂名,阿海也被舆论指责为“软饭男”。只能说,当感情变成金钱游戏,法律能计算的只是数字,而人心里的账,永远算不清。 信息来源: 宁波晚报2025年7月17日|《46岁男子起诉26岁情夫还钱:妻子婚内出轨,给他花了8万,情夫:不知有家庭第一次见就给我转钱,她说前任是健身教练,还给对方买车,法院判决返还6611元》 文|一阳 编辑|萱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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