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在楼道遇到邻居遛狗,狗看到男子就直接往他身上扑,男子责问邻居为何遛

世间无止境 2025-07-12 16:15:39

湖北武汉,男子在楼道遇到邻居遛狗,狗看到男子就直接往他身上扑,男子责问邻居为何遛狗不牵绳?可邻居却说他家的狗不咬人。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后,男子被邻居打成轻伤二级,他拒绝调解,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希望能给遛狗不牵绳的人一个警醒,目前,邻居已被刑拘。

据法治进行时7月11日报道,6月12日那天早上,李先生送孩子上学,返回时在楼道里碰到二楼邻居彭某,当时彭某应该是出门遛狗,但他并未牵狗绳。

那条狗见到李先生直接就扑了上来,李先生没有时间躲闪,只能用脚把狗顶开,他气得大声责问:“这是谁家的狗?为什么遛狗不牵绳?”

彭某有点不以为然,小区里遛狗不牵绳的人多的是,也没见有什么事,他觉得李先生有点大惊小怪了,就说自家的狗是不会咬人的。

李先生一直反对遛狗不牵绳,他曾不止一次在小区群里提醒大家要当心,因为这是个老旧小区,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没想到自己今天也遇上了。

李先生非常气愤,他想给彭某点教训,就说彭某家的狗经常扑人,非但没有狗证,还不牵绳,他要报警。

你这是什么意思?狗又没咬到你,太不给面子了吧?两人因此起了争执,彭某一气之下回屋想去拿剪刀,被他妻子拦下后又冲出来给了李先生一拳,彭某还不解气,他突然拿下眼镜,用头狠狠地朝李先生的鼻子撞去。

李先生被撞得晕晕的,鼻血流个不停,他赶忙报了警,并去了医院,医生建议住院开刀,但李先生担心影响工作,当天他并没有住院。

第二天早上,李先生和往常一样送孩子去上学,出门时他发现彭某在磨刀,看他的眼神还怪怪的,更让李先生担心的是,彭某还一直偷偷跟随在他们后面,李先生担心孩子会出事,就又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社区也想组织双方调解,但李先生拒绝了,因为事发后,他觉得彭某一点歉意都没有,而且他也希望能给遛狗不牵绳的人一个警醒,所以他拒绝了调解,决定走司法途径。

后来,李先生去做了司法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在事发将近一个月后,李先生终于接到了彭某被刑拘的通知。

一、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彭某的行为?

1、彭某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狗伤害到了李先生,彭某作为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由于彭某遛狗不牵绳,狗直接就扑向了李先生,在此过程中,李先生对狗无任何挑衅行为,因此,如果狗对李先生造成了伤害,所有损失应全部由彭某承担。

2、彭某殴打李先生致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彭某和李先生起了争执后,为了泄愤,他打了李先生一拳,还用头去撞李先生的鼻子,最后经鉴定,李先生的伤情已达到了轻伤二级。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彭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目前,他已被依法刑拘。

因李先生拒绝调解,所以彭某很有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李先生可依据哪些法律条例要求彭某赔偿?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彭某把李先生打成轻伤二级,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李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因为这件事,导致李先生或者家人在心里上产生了阴影,并对他们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例如抑郁等),那么,李先生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素材来源于:法治进行时2025年7月11日报道

0 阅读:196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4

用户10xxx34

1
2025-07-13 06:13

世间无止境

世间无止境

喜爱我的小伙伴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