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角度,人只会“爱”上三种人:拥有你被压抑的特质,拥有与你原生家庭模式相似的特质,或者拥有你渴望成为的样子。 这并非偶然,而是潜意识在起作用。
我们常常被那些身上闪耀着我们自身缺乏的东西的人吸引。例如,一个从小被教导要循规蹈矩的女孩,可能会深深迷恋一位充满叛逆精神的摇滚歌手;这正是她内心深处被压抑的野性在寻求释放。 这就好比一个理性至上的工程师,却被一位充满热情和创造力的艺术家深深吸引,因为艺术家身上拥有工程师所欠缺的情感表达能力。这是一种情感上的互补,是潜意识在试图弥补自身的不足。
这种吸引力还体现在两种镜像关系中。一种是“理想自我”,我们爱上那些拥有我们渴望特质的人,例如一个自卑的人可能会爱上一个自信而强大的人;另一种是“过去自我”,我们爱上那些与我们过去某个阶段的自己相似的人,比如一个年过中年的男人,可能会被充满青春活力的年轻女孩吸引,因为那唤醒了他对年轻时光的回忆。 这两种镜像关系,都在潜意识层面,反映着我们内心的渴望与缺失。
总而言之,爱情的发生并非完全是巧合,它常常是潜意识在驱动我们寻求平衡,弥补内心的不完整感,去靠近那些能满足我们内心深处渴望的人。 这或许能解释,为何我们会对某些特定的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力,而对其他人则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