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因不孕不育选择做试管,结果取出胚胎后,还没移植,丈夫就因工伤死亡。虽然丈

霁雾阙任 2025-07-08 17:41:44

一对夫妻因不孕不育选择做试管,结果取出胚胎后,还没移植,丈夫就因工伤死亡。虽然丈夫死亡,但是妻子为了让丈夫有后,还是将胚胎移植体内,并为丈夫顺利生下一个孩子。随后,妻子代孩子向社保中心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谁料,社保中心认为丈夫死亡时,孩子还只是个胚胎,不属于遗腹子,不予受理。妻子不服,以孩子的名义将社保中心告上法庭。   据潮新闻5月27日报道,有一对夫妻,婚后一直在为要孩子的事发愁。     多年来四处求医,可始终没什么结果。最终,他们决定走试管婴儿这条路,想着借助现代医学,或许能圆了做父母的心愿。     经过一系列检查、打针、取卵、培养胚胎……终于,胚胎成功了。     但因为妻子身体一时不适合移植,医生建议先冷冻保存,等她身体调养好再说。     本以为只是暂缓一下,却没想到,变故突如其来。     2019年12月12日,丈夫在上班时出事了,是工伤,当场去世。     这一下,天都塌了。妻子怎么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办完丈夫的后事后,她看着那几个冰冷的胚胎,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那是他们两人拼尽希望留下的“孩子”,现在却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痛苦挣扎了很久,最后做出决定:孩子一定要生下来!   她觉得,这是丈夫留给这个世界唯一的血脉,也是他们爱情最真实的见证。     不顾亲友的劝阻,她一个人走进医院,接受了胚胎移植。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2021年1月17日,一个健康的小男孩出生了。   没了丈夫,她得一边带娃一边挣钱,压力之大外人难以想象。     她想到丈夫属于工伤去世,自己应该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这笔钱对她和孩子来说,能缓解不少负担。     当她抱着孩子满心期待地走进社保中心,递交资料后,得到的却是一句让她如坠冰窟的话:     “孩子在你丈夫去世的时候,还只是个胚胎,按规定不算遗腹子,不能申请抚恤金。”     “什么叫不算遗腹子?他是我和丈夫的孩子,有血缘、有法律关系,凭什么不算?”     社保方面解释:国家法律对这类情况没有明文规定,我们必须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也就是说,没有明确条文说可以给,他们就不能批。     面对这样的说法,这位母亲不服。     她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就因为是试管胚胎出生,就要被区别对待。     为了给孩子争一口气,她一咬牙,把社保中心告上了法院。     案子打到法院,成了个难题。     这个孩子,到底算不算“遗腹子”?能不能拿抚恤金?这涉及到现代医疗技术与传统法律之间的空白。     法院没有草率下判,而是认真分析:他们认为,虽然孩子在父亲去世那天还没进入母体,但胚胎是在夫妻共同意愿下,在丈夫生前就已经受精形成的。     换句话说,这个生命的起点,丈夫在世时就已经存在了。     这个孩子出生后,确实是父亲的合法血亲,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年幼、无劳动能力,正是国家政策要保障的对象。     如果仅仅因为“医学手段不同”,就剥夺他应得的保障,那不但不公平,也违背了法律的初衷。     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孩子属于“遗腹子”,社保部门必须从2021年起,一次性补发抚恤金6万多元,并从2025年起每月继续发放,直到孩子18岁。     这场官司,母亲赢了。   但更重要的是,这场官司也为全国类似的案例立下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参考。     信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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