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结婚生子后,发现丈夫既不去找工作,还成天喝酒打游戏,连孩子也不照顾,气得向丈夫提出了离婚。谁知这婚还没离,女子就被公婆赶出了家门。女子气不过,向公婆讨要说法,可公婆不仅没觉得自家儿子有问题,还扬言:没能力就在家躺着,我们能养。
据小莉帮忙6月28日报道,段女士和丈夫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后来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在毕业工作后不久,二人便结了婚,很快就有了孩子。
然而在孩子出生后,丈夫整个人发生了巨大变化。白天,段女士辛苦上班,丈夫却在家呼呼大睡;晚上,段女士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丈夫却在外喝酒潇洒。
自从孩子出生后,段女士让丈夫帮忙照看,结果丈夫把孩子丢给父母,自己跑去打牌了。
如今27岁的丈夫不仅不养家、不管娃,还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没钱了就伸手向段女士要。
段女士多次劝说,希望丈夫能承担起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可丈夫却理直气壮地“摆烂”,两人为此争吵不断。
最终,段女士心灰意冷,提出了离婚。可谁能想到,段女士回了娘家一趟后,再次回家时竟发现进不了门了。智能锁的密码被改,指纹也被删除,而段女士敲了敲门,丈夫却装死不开。段女士气愤不已,要离婚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后来有调解员介入了此事,段女士的公公接受了采访,可他一上来就指责段女士,说段女士太作了。
段女士顿时委屈地质问公公:“谁家男人不养家不养孩子,成天出去喝酒、打游戏,还隔三岔五问媳妇要钱还钱的?”
可段女士的公公却不以为然,甚至为他的儿子辩解说:“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有能力就上班,没能力就在家躺着,我们能养,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段女士丈夫的行为该如何评价?
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谁必须养家,但却规定了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段女士的丈夫不工作、不养家,还向段女士要钱还债,而段女士不仅要赚钱养家,还要带孩子。
从这点来看,段女士尽到了她的扶养义务,但她的丈夫却未尽到该尽的义务。
其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相等的。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段女士在生活中一直照顾着孩子,可孩子交到丈夫手中时,他却把孩子转交给他的父母照顾,而平时对孩子是不管不问。
因此,段女士的丈夫并未尽到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
再次,段女士的公婆表示自己能养儿子,这话并没有什么问题。
虽然法律上规定了父母不需要抚养已经成年且有自力更生能力的孩子,但法律上并没有制止父母继续抚养已经成年的孩子。
因此,如果段女士的公婆家有条件的话,是可以一直养着他们的儿子。
但是段女士公婆的这种护短行为,并不利于他们的儿子改正错误,还可能让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
最后,面对这种家庭,段女士选择离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否则整个家苦的只有自己。此外,如果段女士选择诉讼离婚,按照现有的情况,大概率是能够得到孩子抚养权的,而且段女士对家庭的贡献较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很大可能分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
有网友表示:“听公公的话,家里应该很有钱,够儿子挥霍一身,那段女士就没必要如此较真,找个轻松的班上上,把孩子教育好就行了,没必要闹离婚。”
还有网友表示:“既然都要离婚了,直接找法院得了,为啥还上新闻?不就是要多分财产嘛,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小莉帮忙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