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收到一条彩信,里面竟是他的不 雅 视频截图,对方说自己是侦 探,受人委托调查男子,要求男子立马联系他们,否则就曝光截图。男子慌了神,按要求转了15万,可冷静后才想起来,自己从没拍过什么视频,意识到被骗后他立马报警,结局让人哭笑不得。
6月30号,荔枝新闻报道,那天,李某的手机“叮”地响了一声,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彩信。
在李某打开的那一瞬间,他脑袋嗡一下就炸开了…
只见这是一条彩信,里面的内容竟是他不 雅 视频的截图。
还没等他缓过神来,又一个消息弹了出来,对方自称是“私家侦探”,还煞有介事地说受人委托在调查李某,让他赶紧跟提供的那个手机号码联系。
不然,就把这些截图和完整的视频传到网上,让李某身败名裂。
李某当时就慌了神,心跳得像打鼓一样。他左思右想,自己平时规规矩矩做人,怎么就被“私家侦探”盯上了呢?
可那截图看着太逼真,他越想越害怕,万一视频真传到网上,自己以后还怎么见人?工作、家庭都得受影响。
在极度慌乱和恐惧中,李某完全失去了理智,也没仔细琢磨这事儿合不合理,就按照对方的要求,急急忙忙转了15万过去。
转账之后,李某让对方赶紧把视频删掉,别再纠缠他。可等啊等,一直没收到对方说好的删除视频之类的消息。
冷静下来的李某突然一拍脑袋,自己压根就没拍过什么不 雅 视频啊,这明显就是对方PS的,是个骗局!
意识到被骗的李某赶紧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马冻结了收款账户,给骗子关上了一道逃走的钱门。
经过一番调查和追踪,警方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和邵某某。
原来,这曾某某和邵某某都没个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
有一天,他们偶然看到一条兼职信息,说是用提供的手机卡到指定地点,给特定号码发彩信,每发一条就能给4块钱好处费。
这俩人一听,觉得这活儿挺轻松,来钱还快,也没多想这里面的风险,就稀里糊涂地干了起来。
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发的这些彩信背后,藏着多么恶劣的敲诈勒索阴谋。
他们一条接一条地发,足足发了1.8万余条勒索彩信,非法获利7万元。
可他们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的所作所为早就被警方盯上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2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曾某某和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发送不雅视频截图彩信并威胁将截图和完整视频传到网上让李某身败名裂的方式,向李某索要财物,最终李某转账15万元。
1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2人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且数额巨大,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曾某某和邵某某2人共同参与到这场敲诈勒索活动中。
他们看到兼职信息后,一起按照要求用提供的手机卡到指定地点向特定号码发送勒索彩信,通过分工协作,共同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目的是非法获取财物,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2人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
在量刑和责任承担上,虽然2人共同实施犯罪,但法院会根据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参与程度等因素,在共同犯罪的框架内进行具体考量。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某和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敲诈勒索,而且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还得缴纳罚金。
如今,虽然李某的15万被追回来了,可这场骗局给他带来的心理阴影一时半会儿还消散不了。而曾某某和邵某某也为自己的贪婪和愚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起案件令人警醒。
曾某某和邵某某为谋取私利,被兼职小利诱惑,沦为敲诈勒索帮凶,非法获利7万,最终受到法律严惩,实属咎由自取。
而李某遭遇此骗局,在慌乱中转账,反映出公众面对威胁时易失去理智。这也提醒我们,一方面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被不法利益迷惑,坚守底线。
另一方面,遇到可疑情况要保持冷静,仔细核实,避免陷入陷阱。
对于李某的遭遇,你怎么看?
信源:荔枝新闻 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