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刷短视频时认识了女主播,两人随后谈起了恋爱,两人交往期间因经济原因多次发生矛盾,男子为了解决两人矛盾,将女方约到酒店商谈,期间男子将女方打了一顿并多次发生关系,事发后,女方报警称被侵犯,不过,男方却没有被追究性侵的责任。 33岁的男子周某是一名外墙涂料工,平时的时候喜欢刷短视频,看到女主播黄某身材不错,长相甜美,于是就在其直播间多次刷礼物,成功要到了黄某的联系方式,于是两人恋爱了。 恋爱期间,因为两人多次发生经济上的矛盾,黄某于是不再联系周某,可是,毕竟在黄某身上花了太多的钱,于是,周某便找到了黄某,希望黄某还钱分手或者是与自己结婚。 于是,两人在酒店房间里又发生了争吵,周某动手打了黄某,并多次发生了关系,期间,周某还拍摄了对方的不雅照,黄某也拍摄了自愿还款的视频,待周某不备,黄某求助朋友帮自己报了警。 事发后,周某被以QJ罪和非法拘禁罪立案,随后被移送法院起诉。 当然,周某表示,在和黄某交往期间,自己花了十多万,黄某打牌输了,自己又转了1.5万元,而且黄某还直接跟自己老板和工友拿了钱,都记在自己的账上。 有网友表示,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有暴力行为而没有被追究性侵的案例,真的不容易。 还有网友表示,说实话像这里发生的事情的确不好断定是不是犯罪,因为人的心里是很微妙的,说不定女人自己的心里就是矛盾的,这种情况还是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判是最好的。像情人、夫妻之间有的时候还不好断,更不要说仅仅只是凭女方一句话违背了她的意愿就判犯罪了。 其实,按照刑法的规定,性侵事实成立,意味着行为人一定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受害人意愿,强行与之发生了关系。 换句话说,就是受害人不愿意,嫌疑人采取的暴力的目的,是为了直接实施犯罪。 本案中,显然,周某确实实施了暴力行为,但是,这样的暴力行为,是为了和受害人发生关系,还是说为了其他情况,就比如是周某不满黄某和其他男性交往,从而对其实施了殴打。 所以,暴力的目的是什么,直接决定了周某是否构成犯罪。所以,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周某对黄某实施的暴力行为,不能证明是为了实施性侵而实施的暴力,而且,两人之前还在酒店发生了多次关系,即便被拍摄了不雅照,黄某依然没有报警并再次自愿与对方发生关系,所以结合两人特殊关系,法院认为性侵不成立。 最终,法院只是以非法拘禁罪为由,判处了周某有期徒刑8个月。 虽然性侵事实没有认定,但是毕竟周某在黄某身上花了十几万,那么这笔钱又该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由于这是附条件的赠与,即周某希望能够和黄某结婚,因此对其实施了大额的赠与,那么,如果两人不能结婚,周某就有权要求黄某退还这笔钱,不过从黄某选择刑事谅解了周某,所以,不排除两人达成了某种交易,比如周某不再要求黄某退还这笔钱,从而换的了黄某的原谅。 不管怎么说,十多万元,对于一个外墙涂料工而言可能是他全部的积蓄,现在钱没了,女友也跑了,自己还进了班房,确实让人唏嘘。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浙江永康,一女子和一男子商定以1800元价格发生关系,男子精力旺盛想要索取更多,
【9评论】【1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