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经常带6岁女儿到某西餐厅用餐,岂料,一日,突然接到西餐厅某男服务员

清风徐来心情 2025-06-27 21:34:11

浙江杭州,女子经常带6岁女儿到某西餐厅用餐,岂料,一日,突然接到西餐厅某男服务员发来的短信,短信附带一张女子女儿在西餐厅拍的照片,还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女子一头雾水,但没追究。随后,女子闺蜜在刷抖音时,无意中竟刷到带有女子女儿背景墙的抖音号,了解后得知对方竟是西餐厅的那个男服务员,女子这下懵了。男服务员赶紧向女子道歉,并删除了女子女儿的照片。女子不干了,找到西餐厅讨要说法。西餐厅说:这件事并未给孩子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该服务员已经离职。女子怒了:真造成什么后果就晚了! 据1818黄金眼,6月27日报道:最近,王女士碰上件细思极恐的事,给所有带娃吃饭的家长敲响警钟! 王女士是某西餐厅的忠实老粉,从2022年就成了会员,每周都雷打不动带6岁女儿去店里搓一顿。 毕竟这家西餐厅主打亲子餐厅路线,儿童餐、儿童游乐区都挺贴心,王女士一直觉得把孩子交给服务员都能放心。谁能想到,这份信任最后被撕得稀碎! 事情要从一条诡异短信说起。 去年某天,王女士突然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小圆,开学了,有没有好好读书,要健康成长,开开心心的。 她一头雾水,对方紧接着发来一张女儿的照片,还解释是前西餐厅的服务员。 还解释说,他是翻相册看到会员信息就试着联系了,还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当时王女士想着可能是年轻服务员不懂事,没太往心里去。 结果上周闺蜜刷抖音刷到个账号,背景图赫然是王女士女儿的照片! 闺蜜还以为是王女士自己发的,截图一问才知道,这就是当初发短信的那个“前服务员”。 王女士赶紧私信质问,对方秒回,并向王女士道歉说,账号是私人号、照片早就删了,放主页一年多是因为打暑假工太累,只有王女士女儿愿意和他聊天,觉得照片有纪念意义。最后还来句“你这辈子都见不到我这种人了”,电话也停机失联,这操作越想越渗人! 作为妈妈,王女士后怕得不行。 6岁女儿什么都不懂,被陌生男服务员偷拍照片,还堂而皇之挂在社交账号一年,换谁心里不犯合计啊! 更让她气炸的是西餐厅的处理态度。事发后王女士找西餐厅讨说法,店长先是拖了四天才联系,开口就问“你想要怎么处理”。 王女士明确表示,不要赔偿,只要一份书面致歉信,让西餐厅说清楚员工管理漏洞,服务员为啥能随意获取客户手机号?偷拍、泄露照片的权限从哪来? 结果等来的却是西餐厅的回复是:没有造成后果,西餐厅不负责。 店长还甩锅: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他离职了我们管不了。 王女士当场气笑:在你店里拍的照片,从我会员信息里扒的电话,现在出了事就撇清关系? 等真出了安全问题,你们担得起责任吗? 更讽刺的是,店长一边说:门店培训过不能随意拍小朋友,一边又对员工获取客户信息的权限支支吾吾。 王女士心寒透顶:我在这家餐厅消费三年多,带娃吃了上百次饭,就换来这种甩锅?说好的亲子餐厅,连最基本的客户隐私和儿童安全都保障不了! 王女士已经将这家西餐厅拉黑,再也不准备带孩子去了。 同时,提醒所有家长:在外吃饭千万别放松警惕,孩子的照片、信息真的别随便留给陌生人! 也有人认为:男服务员觉得小女孩可爱拍个照片可以理解,但是查找小女孩妈妈的电话发信息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这个服务生确实有些问题。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民法典》的第1019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男服务员未经汪女士同意,就将王女士女儿的照片放在社交平台上,虽然不是出于营利目的,但并对王女士一家的生活造成困扰,也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王女士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删除,并追究其责任。 西餐厅不能简单地将责任推给已离职员工,其需要对王女士遭受的精神困扰、权益侵害等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王女士作为西贝的消费者,基于对餐厅的信任,在店内消费并办理会员。 西贝有义务保障王女士及其家人在店内的消费安全,包括个人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 西餐厅泄漏了王女士的个人信息,才导致发生这样的事,男服务员的举动让王女士感到恐惧和担忧,西餐厅违反了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和信息保密义务。 王女士西餐厅和涉事服务员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这里包括因精神受到损害,等民事责任。 信源—《1818黄金眼》—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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