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离婚时约定市区房和大女儿归前妻,自己带小女儿并每月支付大女儿3000元抚养费到26岁。 没想到小女儿每次见完妈妈都哭到撕心裂肺,他心疼得把娃交给前妻暂带,每月再掏2000块。 结果前妻要钱越来越狠,从两千涨到四千,他现在月薪两万多还完房贷和抚养费只剩几千块,还得养父母过日子,压力大得快崩溃。 这男的是不是傻? 白纸黑字签的协议还能随便改! 离婚时候明明说好各带一个娃互不付抚养费,他非要多给前妻三千。 现在小女儿带不好又塞给前妻,活该被拿捏! 法院判抚养费都是看工资20%-30%的,他工资两万就算判给一个孩子最多也就四五千,现在自己上赶着当冤大头,被前妻当提款机怪谁? 要我说就该按当初协议走,要么直接起诉改抚养权,自己带娃再穷也比被人牵着鼻子强!
2024年浙江台州,女子结婚时,男方掏空家底给女方父母18万聘礼。婚后,女子和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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