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的太好了!”湖南一男子上夜班,在公司食堂吃完晚饭后外出买烟,回来途中发生车祸不幸离世!人社局认为不属于工伤不愿赔偿,家长不服选择起诉,最终经过三次再审,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怎么评价一份工作是否好?最基本的一点那就是缴纳五险一金,这也是大多数年轻人所看中的,其次才是薪资待遇以及节假日休息。缴纳社保后,员工在多方面都能享受到优惠,受了工伤也能安心养伤。
然而湖南的赵大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身亡,却被当地人社局认为不符合工伤的条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发生在2018年5月12日,平时赵大哥住在单位的宿舍里,当天他值夜班(十点上班)。
傍晚时分,赵大哥先是在食堂里吃了晚上饭,六点半左右他外出买烟,直到八点多才返回公司。然而在回来的路上,赵大哥遭遇了车祸,出事地点距离公司仅有700米。
事故发生后,赵大哥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抢救,可惜仍然没有救回来。事后经交警认定,赵大哥并没有责任。
得知亲人的离世,赵大哥一家悲痛万分,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去找人社局认定工伤,可得到的结果却是不符合条件。
家属认为赵大哥是在上班途中死亡的,理应属于工伤,便向法院起诉。
一审认定,赵大哥当晚八点多返回公司,且路线合理,完全符合上班前的准备,因此应当属于工伤。人社局又提起了两次上诉,结果都维持了原判。
这场持续了7年时间的官司,最终以赵大哥家人胜诉而结束,相信赵大哥也能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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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上班前外出买烟被撞身亡,算工伤吗?官司打到高院!法院判了》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