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张亮花了90.8万娶了一位媳妇,可是妻子说自己身体不好,需要调理一段时间,

洁说圈 2025-06-25 12:55:10

莆田,张亮花了90.8万娶了一位媳妇,可是妻子说自己身体不好,需要调理一段时间,张亮就尊重妻子,并没有同房。过了一段时间,妻子就失联了,张亮怎么也联系不上妻子。张亮便要女方家退还彩礼,结果女方家人只愿意退还20万,这让张亮不堪重负,因为结婚向亲朋好友借了80万,如果对方不退,自己将会承受高额的债务。

张亮已经到了结婚年纪,但始终还没有寻觅到自己心仪的对象,家里人看到后比他还着急,只要张亮在家,就会唠唠叨叨,让他赶紧找人结婚。

张亮没办法,本来自己年纪也不大,被家人这么一说,也感觉自己快过了黄金年龄似的,也开始找自己的朋友帮忙找,有没有合适自己的女孩子。

经过了几个月的努力后,终于找到了一位肤白貌美、体型微胖的女子,愿意和张亮交往,张亮看到对方特别可爱,也很善良,就愿意和对方接着聊结婚的事情。

因为他一刻都不想耽搁了,就想只要看对眼就结婚,哪怕是事后慢慢恋爱也没关系。

女子也是个豪爽人,对人也真诚,于是就答应了带他回去见自己的父母。

女方父母先问自己闺女,你是否真的愿意嫁给他?女子也点点头,说:“我年纪也不小了,是到了结婚年纪,他既然喜欢我,那我就嫁给他。”

父母看到女儿也喜欢,于是就谈起了结婚的事宜,他们要求90.8万的彩礼,问张亮同不同意。

张亮有点为难,自己家里也就十几万的积蓄,这差额有点大呀,就说想回去和父母商量,到时候给他们回话。

回去后,父母也为难了。想放弃,但怕又找不到媳妇,就硬着头皮答应了,随后就向亲朋好友借来80万,凑够了彩礼一并送到了女方家。

最后两人操办了婚宴,总共算下来也是100多万,不过把儿子的婚事了却了,老人们虽然花了钱,也高兴、也踏实。

不过刚刚结婚,妻子就说:“你看我比较胖,我正在吃中药调理身体,医生说了不宜同房,你就先忍忍。”

张亮认为,反正媳妇都娶回家了,忍忍也没关系,让她先把自己调理好,这也是对妻子的一种关心。之前两人结识的时间比较短,现在也算是谈恋爱期间,所以就同意了妻子这样的想法。

妻子就这样和张亮保持着距离,张亮以为妻子会对自己感恩戴德,以后会更多地付出对自己好,殊不知没过多久,女子却说要回娘家,最后就失联了。

张亮虽然心中闪过一丝不安,但是还是压抑住情绪,不停地联系妻子,但怎么都联系不上。

最后,他觉得事情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简单,理清头绪后,觉得既然两人还没有同房,那就去把彩礼索要回来,最安全。

可是去到对方娘家,他们并没有劝自己女儿回婆家,也没有好生接待张亮,而是泡着茶,跷着二郎腿,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架势。

最后,张亮的家人直截了当,要求对方退还90.8万彩礼,但对方此时硬气地说只退20万,至于只退20万的理由,并没有说清楚,反正这是他们给出的最高价格。

张亮心想,这20万退回来,自己还得负债60万,这么多钱,媳妇也跑了,自己还得背债,得不偿失呀,于是赶紧将这个事情发布出来,想要引起大家关注,想让对方全额退还自己的彩礼。

网友们也觉得,虽然两人扯了证、结了婚,但是没有履行夫妻义务,应该全额退还。

但也有人说,彩礼是附加结婚的条件,对方和你结了婚呀,所以你就不应该让别人退呀,两夫妻闹矛盾可以解决,不能拿彩礼来说事吧 。

以下是围绕该事件分别进行的提问、相关法律条例引用及分析:

一、女方在收取高额彩礼后失联,男方能否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女方婚后以调理身体为由未与男方同房且失联,这种情况可视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同时,张亮为支付彩礼向亲朋好友借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上述法律条文中的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

在双方离婚的条件下,张亮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至于是否能全额退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来判定。

愿彩礼回归祝福本意,让婚姻少些算计,多些真诚守护与责任担当。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木兰轶事2025年6月23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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