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举报者个人信息不力,孟津区卫健委该补课了! 众所周知,严格保密实名举报群众的

墨色流年绘江吖 2025-06-24 19:30:20

保护举报者个人信息不力,孟津区卫健委该补课了! 众所周知,严格保密实名举报群众的个人信息不泄露,是行政机关的一项责任义务。 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洛阳市孟津区卫健委,却发生了一起涉嫌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奇葩、荒唐事件。 据当地一八旬的张大妈介绍,不久前,行动不便的她在儿子搀扶下,来位于黄河大道的孟津区卫健委,举报“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小病大治”的民生关切问题。 想不到的是,当着举报人的面,孟津卫健委接诉人员毫不遮掩,竟然将举报人的材料、联系电话、姓名等,一股脑用手机拍照后发给被举报单位。 要知道,无论是《行政处罚法》、《刑法》,还是《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都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实名举报后,有义务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宅等。 孟津卫健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毫无保密意识地将实名举报者个人信息,用微信等转给被举报单位(洛阳石化医院负责群众投诉的人员常某); 导致此后举报群众受到常某打来电话的恐吓威胁(又是称医院和医生要起诉,就是称实名举报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法,准备追究法律责任云云),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影响和后果。 更荒唐的还在后面,孟津区卫健委在6月20日的网络回复中,故意公然泄露实名举报人的姓氏,不知是法治意识淡薄,还是有意为之? 大伙说说,如此毫无顾忌地公然泄露实名举报群众的个人信息,既违法又违规,该不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呢? #举报# #网络举报# #违规行为举报# #过度医疗#抽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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