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的清真监督员违法了吗? 2025年6月19日,山西长

墨寒雪 2025-06-24 15:01:23

山西长治的清真监督员违法了吗?

2025年6月19日,山西长治持有“清真食品管理监督员检查证”的程勇刚进入一家餐馆,以“清真饭店绝对禁止卖酒”为由,要求撤下“啤酒免费喝”的横幅,并将店内啤酒清理走。事后,程勇刚还发短信威胁事件曝光者,要求其删除视频,并声称行为是“按照古兰圣训教规”,还警告说“不删就承担法律后果”。 中国是法治国家,不存在“宗教执法权”,任何监督行为都必须在法定权限与流程内进行。 首先,程勇刚不是执法人员,无执法权​ ,监督员无权进行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等执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时,需向民族事务、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理。 其次,拿古兰圣训蛊惑,威胁个体工商户,在法治社会是行不通的,古兰经在中国社会不具有法律地位。 第三,查遍《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和二十条、二十一、二十四,找不到查扣商品的依据 ,只有二十条明确规定:领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收缴清真标志牌。其中第十条规定了企业负责人​ 屠宰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 、从业人员比例​等,第十七条对于标注有清真字样的食品违法规定做出来处罚,本例中酒类并没有标注清真字样,不适用本条处罚范围。 从以上可以看出,有清真招牌字样的餐馆,超市销售酒类是合法的经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阻挠干涉。 最后,需要警惕的是伊斯兰教法泛化的问题,教法已经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在法治中国,有食品安全法,各省出台清真食品等地方小法有无必要,是时候废除这些地方条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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