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福建泉州,一女子在餐馆打工被辞退,老板却一直拖欠她5500元工资不给,多次讨要无果后,她申请了劳动仲裁,调查后,仲裁裁定餐馆需支付她两万多元,老板当场懵了,称她只是临时工,没签合同,执法人员回应:临时工照样得签劳动合同!
福建泉州的一家餐饮店里,罗女士每天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从早到晚,端盘子、擦桌子、招呼客人,活儿干得特别麻利,她是看到店门口贴着招聘启事才进来的,老板见她踏实肯干,当场就让她上班了。 说是月结工资,还能休息,罗女士觉得这工作虽说不完美,但好歹能解决温饱,可谁知道,这看似普通的打工经历,却变成了一场维权的硬仗。 干了一个月,到发工资的日子,老板突然说手头紧,让她再等等,罗女士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也理解做生意不容易,就忍了,可半个月后,她不但没等到工资,反而等来了一个晴天霹雳:老板说生意不好,让她明天别来了。 这突如其来的辞退让罗女士懵了,她没纠缠,只要求把欠的工资结了,一共5500元,老板连声应承,说等几天一定给,可这一等,就是整整三个月。 期间罗女士没少打电话催要工资,可老板不是说财务请假,就是不接电话,各种理由推来推去,一个月变三个月,罗女士终于明白,自己的善良成了别人欺负的把柄。 更让人生气的是,老板打起了“临时工”的主意,在他眼里,临时工就是想用就用,想辞就辞,连工资都能随便拖,这种认知,在当下的劳动市场上一点都不少见,不少老板都觉得临时工不用签合同,权益可以不保障。 劳动仲裁部门接到罗女士的申请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其他员工、查看考勤记录,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这家餐饮店在用工方面问题重重,不签合同、随意辞退、拖欠工资,样样都踩了法律红线。 最终的仲裁结果让老板傻了眼:原本只欠5500元工资,现在却要赔付两万多,老板急了,嚷嚷着罗女士只是个临时工,没签合同,凭啥要赔这么多? 执法人员当场给他上了一课:什么叫临时工?这是老黄历了!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管你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得签劳动合同,你不签?那就得承担法律后果。 这事传到网上,不少人都说解气,有人感慨,现在的劳动者越来越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了,也有人提醒打工的小伙伴:别怕维权,法律就是咱们最硬的后盾。 对那些老板来说,这件事也是个响亮的警钟,别以为占个临时工的便宜就能省钱,到头来可能赔得更多,合法用工、按时发薪,才是正经生意人该走的路子。 最终,罗女士拿到了应得的赔偿,这笔钱来之不易,但比起钱更重要的是,她用实际行动证明:在法治社会,每个劳动者的权益都值得被尊重,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信息来源:第一帮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