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可能换来几年牢!法律红线千万别碰 每一片羽毛都是自然的诗篇,每一声啼鸣都是生态的律动。 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 2023年,广西凌某某因捕捉并出售28只野生鸟(含2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喉噪鹛),被法院以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7800元。 2024年,湖北林某贩卖野生鸟类5997只,其中包含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鹀等珍稀物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3万元,并承担生态赔偿金408万元。 今年6月,北京张某因在鸟市出售22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含红胁绣眼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另赔偿野生动物损失2400元并公开道歉。 这些行为将面临严惩 捕鸟工具违法:使用粘网、电子诱捕装置(如鸟鸣录音)、猎夹等禁用工具捕鸟,一经查获即构成犯罪。 买卖保护鸟类:画眉、绣眼、百灵、靛颏等传统“笼养鸟”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无证饲养或买卖均属违法。 食用“野味”牟利:以食用为目的猎捕、收购麻雀等“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将按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追责。 法律明令:最高可判十年以上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价值认定中,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如画眉)或一只“三有动物”(如草鹭)价值即达300-500元,捕获20只以上即可入刑。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鸟类是生态平衡的守护者,更是法律保护的“红线公民”。若发现身材的非法捕猎、交易野生鸟类行为,请立即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注:文中案例均为公开司法裁判,数据源自检察机关发布) 普法提示:2020年起,北京、广东等多地已实施 “全域全年禁猎” ,任何捕鸟行为均属违法。
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可能换来几年牢!法律红线千万别碰 每一片羽
诺斯罗普笔记
2025-06-20 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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