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你捡不捡?”6月12日,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附近一河道内惊现大量成沓的钞票,一名男子当着众多围观群众的面,拿了一个塑料袋把所有的钞票全部捡走。 其中一名围观群众,不知道这些钞票是不是真的没有捡,不过事后希望警方查证一下,便报了警。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说,从河里捡的,又不是偷的、抢的,不捡白不捡!不捡才是傻瓜! 有人说,捡的时候不捡,别人捡了又眼红!这就是人性的恶! 还有人表示,谁会没事把钱扔河里?不是假的,就得好好查一查! 据悉,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正在寻找捡钱的男子,并调查钞票的真伪、来源。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如果是你碰见这样的事,是捡还是不捡? 从法律上来讲,丢在河里的钞票,要么属于遗失物,要么属于抛弃物。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316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这些钞票属于他人遗失的物品,捡了就应当归还给他人。不归还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抛弃物,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不过,谁会跟钱过意不去?如果真的是别人抛弃的,这些钞票大概率是假的,或者来源不合法。 而如果是假的,捡了也是白捡,据为己有,还有可能涉嫌非法持有假币罪。 如果来源不合法,属于赃款,同样捡了也是白捡。 综上,遇到这样的事情,与其心存侥幸博那个心中的万一,不如一开始就不捡,避免后续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如果是你,你捡不捡?”6月12日,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附近一河道内惊现大量成沓的
闻花听叶
2025-06-13 16: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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