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侮辱烈士遗孤必须严惩不贷,当地人武部,退伍办必须公开发声,尤其对军烈属更有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对那些寻衅滋事的无耻之徒,当地公安机关必须严惩。
英烈遗孤承载着英雄的血脉与精神传承,对他们进行侮辱是对英烈尊严的亵渎,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的严重践踏。网络空间虽具有虚拟性,但绝非法外之地,此类恶劣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与全社会的共同抵制。 从法律层面来看,侮辱英烈遗孤不仅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更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必须对这类寻衅滋事、恶意侮辱的无耻之徒,依法迅速展开调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彰显法律威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当地人武部、退伍办作为与军烈属密切联系的职能部门,在此类事件中肩负着重要责任。他们应第一时间公开发声,对侮辱英烈遗孤的行为予以严厉谴责,表明坚决维护军烈属合法权益的立场。同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为遭受侵害的军烈属提供全面支持,包括协助收集证据、联系专业法律机构、协调相关部门介入等,切实履行对军烈属的帮扶义务。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军烈属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也向社会传递对英烈及其家属的尊崇。 此外,全社会都应形成对侮辱英烈遗孤行为“零容忍”的共识。网络平台要加强内容审核与监管,及时发现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封禁违规账号;媒体应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英烈事迹与相关法律知识,弘扬尊崇英烈的社会风尚;广大民众也应自觉抵制此类不良言行,主动举报违法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氛围。只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让英烈遗孤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让英烈精神永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