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王先生生前向银行借了20万,才还了9期利息人就走了。银行追债时发现王

时刻纯真 2025-06-08 16:07:05

黑龙江大庆,王先生生前向银行借了20万,才还了9期利息人就走了。银行追债时发现王先生有21万遗产和一套价值20万的房子。王先生的妻子认为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要给孩子留份额,不愿轻易还钱。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王先生父母和妻子用遗产还5万多借款,孩子不用还。 据九派观天下报道,王先生毫无征兆地生了一场病,尽管家人四处求医问药,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可最终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 还没等家人从悲痛中缓过神来,银行的人就找上了门。 原来,王先生生前为了做生意,向银行借了20万,才还了9期利息,人就走了。 银行认为,人死债不能消,王先生留下的遗产应该用来偿还这笔借款。 王先生的妻子一听,顿时急了。她认为: 这遗产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这么多年我跟着他一起打拼,这钱也有我的一份。而且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他们还那么小,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怎么能全拿去还债! 银行的人却不为所动,坚持要追回借款: 这是按照规定办事,王先生借了钱,就得还。他留下的遗产足够偿还这笔借款,我们不能做亏本生意。 王先生的父母也站在了儿媳这边,他们心疼孙子孙女,觉得不能让孩子没了爹,连生活都没了保障。 王先生的父亲认为: 我们老两口就这么一个儿子,现在他走了,我们只希望孙子孙女能好好长大。这钱不能全拿去还债,得给孩子留点。 可银行的态度也强硬的很,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矛盾越来越激化。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闹上了法庭。 王先生的妻子在法庭上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看看我们这个家,孩子还小,以后上学、生活都需要钱。我丈夫走了,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我们真的很难啊。这遗产不能全用来还债,得给孩子留条活路。 银行的人在法庭上也是据理力争: 王先生借款时是签了合同的,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他留下的遗产应该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 王先生的父母也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我们的儿子辛苦了一辈子,就留下这点东西,还要被拿走还债,我们老两口心里难受。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他们跟着受苦。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一,从银行的立场来看,银行与王先生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合同关系。 王先生在借款时,与银行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相关事项。 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王先生发放了贷款,王先生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当王先生去世后,其留下的遗产成为了偿还债务的潜在来源。 银行认为人死债不能消,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有权要求用王先生的遗产来偿还借款,这是银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二,从王先生妻子和父母的立场来看,他们认为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要为孩子留份额。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王先生妻子认为这21万遗产中有自己的一部分,这种想法是有一定依据的。 但是,考虑到孩子还小,需要为孩子的未来生活和教育留出必要的资金,这也是人之常情。 他们担心一旦全部遗产用于还债,孩子的生活将陷入困境,这种对孩子的关爱和担忧也是合理的。 三,从法律关系和责任认定的角度来看,王先生去世后,其遗产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债务。 但遗产的分配并非简单的全部用于还债,还需要考虑到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王先生的妻子、父母和孩子都是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虽然本案中孩子已经出生,但同样需要考虑到他们的生活需求。 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父母和妻子用遗产还5万多借款,孩子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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