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了,停三分钟都不行,东莞对外地车牌这么严格的吗?
今天刚刚收到一笔罚单,说我5月31号有一次东莞的违停,要求罚款200元。
瞬间就懵掉了,记得当时我是去了东莞虎门镇的一个小区,由于长途开车太疲惫,就在那路边停了三分钟左右的时间,后面看到交管123有提醒,马上就开走了!
而且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条路的两边是停满了汽车的。
点开交管123才发现,他们摄像头记录的也是:我是17点25分36秒停车,一直到17点29分13秒,一共只停了217秒,也就是仅仅三分半左右的时间(图二)。
我查了一下,才发现原来不光只是广州和深圳,东莞市当地交警执法的时候,其实也有这个规定:发现路边的车辆违停,会给车主发送信息,如果十分钟内到场驶离,就不会予以处罚。
看来,全广东都是一个标准,这也是当地政府以人为本,体谅到广大司机在开车途中,如果遇到什么着急情况,是可以停下来稍微处理一下的。
毕竟,一边开车,一边处理什么手机信息之类的,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为什么他们偏偏就会对我这个粤A 车主赶尽杀绝呢?
当时我没有影响任何交通,既没有占人行道,也没有占公交车位,而且这里是小区的后门路段,只是一段辅路而已,并不是什么城市主干道。
当地交警,放任附近上百辆真正违停的车不去管,偏偏对我广州车主痛下下手,这个“选择性执法”的精准度,实在是令人叹服。
建议广大的广州车主们,如果你们还挂着粤A牌,以后经过当地,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