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花55万买的车子,撞到隔离带,车损严重,定损员看过后,说车子基本报

陈大大看世界 2025-06-06 04:57:21

浙江杭州,男子花55万买的车子,撞到隔离带,车损严重,定损员看过后,说车子基本报废了,他们打算走报废流程。可几天后,保险公司改了说法,说这辆车还能维修,维修费用在20万左右,男子不接受维修,坚持报废,还说即使把车修好了,自己也不敢开了,可保险公司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

据6月4日,小强热线报道,朱先生说自己于2024年6月,花55万多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之前这辆车一直都开的好好的。

可2025年5月8日晚上7点左右,他开车出门,当时下着雨,路面湿滑,他稍微开的有些快,没有控制好车辆,撞上了路边的隔离带,出了单方面事故。

当时,他的车辆左前轮撞上了一棵树,左边一侧车身被撞得面目全非,4个轮子也基本报废,无法再正常使用了,撞树之后,车上的所有气囊都弹了出来。

事故发生后,朱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车子被拖到了富阳的一个停车场里。

第二天上午,富阳的定损员前来查看情况,定损员问朱先生,这辆车当初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朱先生如实回答,55万多。

定损员看了车子的受损情况,告诉朱先生:这辆车基本报废了,要是定损的话,折旧可能要损失十来万。

之后,车子被拖到了杭州的4S店,朱先生就等着走报废流程。

可没想到,几天之后,保险公司又联系了朱先生,这一次,他们的说法却变了。

对方告诉朱先生,他的车子还能维修,维修费用大概在26万元左右。

朱先生一听就火了,他生气地表示:事故发生后,明明说好走报废流程的,怎么又改成可以维修了。

他坚持要求将车辆报废,这辆车自己不要了,就算修好,自己也不敢再开了,要么对方就把这辆车买走。

他和保险公司沟通了一整天,双方各执一词,沟通无果。

次日,保险公司又打电话过来,说这次定损的金额更低了,变成了20万左右。

朱先生完全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双方沟通的很不愉快,为了给自己讨要一个说法,他找来了媒体。

记者看到朱先生的车子还停在4S店的维修车间,从现场情况看,车辆受损确实非常严重。

根据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情况来看,车子的左前轮、右前轮、挡风玻璃、行李架、散热架、冷凝器、空调管都损坏了。

这辆车到底是该维修,还是该报废呢?双方陷入了僵持。

为了弄清楚情况,记者先联系了当时的定损员,可定损员却表示自己是富阳这边的,朱先生的事情不是自己处理的,自己不能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负责处理朱先生事故的梅经理。

梅经理解释说:朱先生在富阳那边发生事故以后,他们公司并未跟朱先生说过报废不报废这个事情,车子到了4S店后,他们跟4S店对车辆损坏进行了初步核对,发现这个车子的维修费用大概在20多万元。

朱先生购买的车损险的保额在54万余元,可在梅经理看来,虽然朱先生的保额比较高,但是这辆车还可以正常维修,朱先生要求按50多万给他报废,这个他们肯定是做不到的,差距太大了。

可朱先生却表示:新能源的车里面都是电子产品,这辆车修好后,自己也不敢开了,他不接受维修,坚持要报废。

最终梅经理表示,他们愿意跟朱先生坐下来好好协商,跟4s店一起,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个解决方案,朱先生表示自己愿意等等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朱先生跟保险公司签订有合同,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朱先生车辆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是目前双方对车辆的损失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朱先生认为车辆撞损严重,即使修好了,也很难保证以后不出问题,他希望可以定全损,直接走报废流程。

如果车辆的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那么这辆车就达到了报废的标准,通常可以认定为全损,考虑走报废流程。

可梅经理却认为车辆还可以维修,目前车辆初步定损20万元,而朱先生车损险的保额是54万余元,从数值上看,似乎还没有达到维修费用大于车辆本身价值的程度,因此他们的建议是维修车辆。

双方如果对定损方案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然后再进行赔付。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信源:小强热线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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