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请假陪女儿高考被开除,向公司索赔5.4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姜某在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任职,岗位为微信编辑。2020年7月5日,姜某通过微信和公司副总田总请事假,需接送女儿在7月7日至7月10日期间参加高考,但田总并未在微信上回复。7月6日,姜某又向田总和人事当面请假,她表示因两人均口头批准,所以未留下书面证据。事后,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与姜某的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姜某明知公司规定,却未按照公司流程进行请假,于2020年7月7日至7月9日旷工已累计三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7月17日,姜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54000元。仲裁委未支持该诉求。姜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姜某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已按公司规定请事假,辞退合法。
5年前,天津一女子请假陪女儿高考被开除,最近法院宣判公司辞退符合规定,无需赔偿。
【8评论】【1点赞】
xiaojian
七月份高考不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吗?真的编新闻也不要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