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支持这位妈妈的说法! 成都27岁被害女孩的妈妈在采访中,哭着说,希望国家立法,从我女儿这个事上,就是精神病犯罪,也要负法律责任,如果精神病犯罪不得到惩罚,那么他们的监护人不会引起重视! 这位妈妈说的对,精神病一直是犯罪分子的护身符,一纸精神病鉴定书就可以免责,让受害人有苦无处说,让多少人受伤害! 记得我小时候,村里有一个孤寡老男人和别人吵架,一怒之下把别人给捅死了,最早他家里说他有精神病,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被判死刑执行了,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了,不知道是不是那时候精神病犯罪和普通人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是后来法律改了?
成都门口被杀女子母亲,女儿死了,银行也没放过她,原因令人泪目,小雅被精神病杀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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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震埼玉
你女儿被杀了,你变成精神病也是很正常的事,万事靠自己。
kongmuo
精神病的是人 正常人就不是人了
用户16xxx14
法律就应该简单一点,杀人偿命不看分身份
跟班
所以有一句话叫你说的都对。不跟情绪激动的人辩论。
用户10xxx39
支持这个可怜母亲的主张!
渔翁
精神病患者应该有监护人,出了事监护人要负责,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没有能力监护,国家应该将其收容到精神病医院监管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