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些事,就像湖北的梅雨,黏黏糊糊,断不干净。杨某和朱某的故事,便是如此。起初是场骗局——朱某已婚有女,却扮作单身汉,甜言蜜语把杨某哄进了门。杨某以为遇见了良人,贷款帮他还债,怀了孕又流了产,最后发现这人连结婚证都是别人的。分手后,朱某不依不饶,隔着共同好友的微信,一句句往她心窝子里捅刀。杨某说“我要死”,朱某回“大不了一起死”。结果她真死了,他倒活得好好的。杨某的家人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索赔140万。法院怎么判?这得从头说起。 2021年,朱某和肖某结婚,生了个女儿。十年后,2021年3月,33岁的朱某认识了27岁的杨某。他隐瞒婚史,摆出单身汉的架势追求杨某。一个月后,两人确定关系,同居。朱某画饼:“咱们结婚,生孩子。”杨某信了,带他回老家见亲友,还去朱某家乡游玩,俨然一对准夫妻。 2021年6月,杨某怀孕。朱某却劝她流产,理由含糊。杨某妥协了,但感情越陷越深。2022年起,朱某经济拮据,杨某多次帮他贷款、还款,甚至不惜背上债务。直到2024年1月,杨某筹备婚礼时,突然发现朱某早有妻女。三年青春喂了狗,她崩溃分手,拉黑朱某,向朋友哭诉:“他骗我!”朋友劝她起诉,她却喃喃:“不如死了干净。” 1月22日,杨某网购木炭想自杀,又取消订单。可朱某不消停。他被拉黑后,通过共同好友的微信传话,和杨某隔空对骂。杨某多次说:“你再逼我,我真会死。”朱某冷笑:“随便,大不了一起死。”1月24日下午,杨某留下遗书和身份证,自杀身亡。次日,朋友发现报警,朱某这才慌了。 杨某家人将朱某告上法庭,索赔140万。朱某辩称:“她自己想不开,关我什么事?”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朱某对杨某的自杀是否负有法律责任? 1. 欺诈与侵权 朱某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单身身份与杨某恋爱同居,构成欺诈。《民法典》规定,欺诈行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需承担民事责任。杨某因欺诈遭受精神损害,朱某应赔偿。 2. 言语刺激与过错责任 分手后,朱某通过第三方转发信息,言语刺激杨某。尤其在杨某明确表达自杀意图时,朱某未劝阻,反而挑衅,加剧其心理崩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担责。朱某的言行与杨某自杀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3. 救助义务的违反 当杨某声称自杀时,朱某作为亲密关系人,负有及时救助或报警的义务。其漠视放任,涉嫌“不作为侵权”。法院可能认定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过失。 法院或参照类似案例(如上海女子被男友言语刺激自杀案),认定朱某过错比例约20%-30%,判赔精神抚慰金及部分经济损失,总额或达数十万元。但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承担主要责任。 此案警示:情感欺骗已非道德问题,更可能引发法律后果;而面对他人自杀威胁,冷漠言语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世上有些事,就像湖北的梅雨,黏黏糊糊,断不干净。杨某和朱某的故事,便是如此。起
婉婉醒了
2025-05-27 16: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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