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打,还手就错了吗?山东一起行政处罚的案子纠正了挨打还手就是相互伤害的错误理念,给正当防卫重新定义,这在社会上也会产生很好的效果,这个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也符合大家心中的正当防卫,符合大家心中的正义,如果被挨打,一定程度上的还手并不构成故意伤害。 山东一家小吃店的老板娘,因为被喝醉酒的顾客无故袭击,老板娘被打倒在地,老板娘在情急之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啤酒瓶,砸了喝醉的顾客,造成顾客受伤。 公安作出认定,喝醉酒的男子构成寻衅滋事,由于被打的男子构成轻微伤,双方都被行政拘留,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醉酒的男子却拿着被鉴定为轻微伤的报告,来威胁老板娘要追究她刑事责任,要挟老板娘赔偿4万元,老板娘不堪其辱,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该案件经过一审、二审,都驳回了老板娘的诉讼请求,最终老板娘通过检察院抗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了老板娘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了老板娘一个公道,并且在判决书中指出在司法实践中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的现象,各打50大板,这样的处理方式模糊了,正与不正的界限,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老板娘这条路实在太难走了,四年。 这个案件的社会影响也是非常的大,重新定义了正当防卫,不能把任何的反击都认定为故意伤害,要让老百姓能够在没有得到公力及时救济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私力救济,那就是反击,否则只会给受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要允许老百姓拿起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一概打死。
“这个检察官火了!”女子被醉汉殴打后还击,却因“互殴”被拘留5天!不料,女子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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