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老人摔倒,33分钟内49人路过,却无一人搀扶!老人去世后,家属调监控将路人全部告上法庭,向每人索赔14万!(网易新闻《长沙老人晨练摔倒无人救助事件》2024年)
2024年10月的一个清晨,长沙某公园的跑道上,一位七旬老人像往常一样晨练。突然,他身子一晃,重重摔倒在地。
监控显示,老人倒地后曾试图挣扎起身,但疑似突发疾病,最终失去意识。接下来的33分钟里,49名路人经过,有人驻足张望,有人绕道而行,却无一人上前搀扶或拨打急救电话。
直到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现异常,在保安的陪同下上前查看,家属赶到时,老人已停止呼吸。
对于这一类事件,扶与不扶的道德层面的困境,往往伴随着复杂的法律争议。
2009年,长沙一名7岁男孩杨兵因扶起摔倒的邻居张老太,反被对方起诉索赔12万元。尽管法院二审驳回了诉求,但这场持续三年的官司让年幼的杨兵被迫转学,家庭承受巨大压力。
那么在本案中,家属将49人告上法庭,是否有法律依据?这些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首先,《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即便路人因施救不当导致老人伤情加重,法律也会为其“撑腰”。
但问题在于,本案中路人连基础的救助行为都未实施。
其次,法律并未强制普通公民必须对陌生人施救。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只有存在法定义务(如父母对子女、医生对患者)或先前行为导致危险时,才需承担责任。
可是路人与老人素不相识,法律上并无救助义务。
不过,若家属能证明某位路人存在直接过错(例如碰撞导致老人摔倒),则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索赔。但根据现有信息,老人是自行摔倒,路人仅是未施救,因此起诉49人缺乏法律依据。
“这类案件的核心矛盾,在于社会信任缺失与法律保护不足的恶性循环。”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分析道。
他提到,2006年南京彭宇案中,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让公众对善意施救产生恐惧,而后续多起“扶老人反被讹”事件更是加剧了这种不信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振林律师(曾代理杨兵案)指出:“法律应当为善意‘兜底’。”
他建议:要完善公共场所要完善监控设施,鼓励施救者拍摄视频自证清白;同时对讹诈救助者的人加重处罚,形成法律震慑;再建立救助基金,由政府或保险承担部分纠纷赔偿,减轻施救者后顾之忧。
文末灵魂提问:遇到老人摔倒,你会扶吗?
老框
看看家属的做派,的亏没去扶……
Tony葛小苗
彭宇法官不是给出了答案了?不是你撞的你不需要扶
贺兰山 回复 05-25 22:38
要先把这个法官判的给推翻了
就事论事
连医生不在其工作范围内都不准行医,路人怎敢施救!
黯然
没扶都告,扶了更完蛋。
勇哥 回复 05-26 03:48
没扶每人14万,扶的话一个岂不是要586万!
用户10xxx34
家属这种刁态度,还好路人没扶。
东曦
曝光很多实例,善意一次,罪恶一次!
炽天使
不是我撞的
买火柴的怪蜀黍
人家恐惧的是“施救不当”吗?
蛋疼的青春
感谢南京法官
e1d2349
就算有监控,也会选择性失灵
大鑫鑫
可以想想 搀扶的后果是什么样 路过没搀扶的都被讹了
用户10xxx14
这个老人家属无赖到这种地步
渔翁
以后要发救助资格证,没有救助不能私自救助。
用户10xxx36
法官敢扶,别人不敢
勇哥
找彭宇彭法官赔!!!
用户12xxx39
求助他人是不用担责的[doge],但要是你撞的呢[滑稽笑]
渔翁
以后要发救助资格证,没有救助资格证的不能私自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