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男子瘫痪在床15年,却被人起诉称:“男子到几百里外的地方借了26000元。

云霄记史 2025-05-24 16:20:28

赣州,男子瘫痪在床15年,却被人起诉称:“男子到几百里外的地方借了26000元。”家属反驳道:“当时男子都还在ICU,怎么可能会去那么远的地方借钱?”但一审已判对方胜诉,这让男子一家苦不堪言,于是家属直接上诉。 据第1眼新闻5月24日报道,黄女士拿到法院的传票赶紧撕开来看,想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这才发现,有人起诉自己老公在外面借了26000元未还。黄女士一气之下,质问床上的老公到底怎么回事。 老公心急如焚地辩解:“我没有啊!从来没背着你去借钱,这是子虚乌有的罪名,你可别扣在我身上。我都这样了,每天大门不出躺在床上,找谁借呀?别人也不可能借给我!” 黄女士仔细一想确实如此,老公15年前中风住院,至今一直瘫痪在床,根本不具备借款条件。于是,她又仔细阅读诉讼内容,并根据上面的电话号码打过去询问详情。 这时,黄女士才发现对方弄错了。借条上的时间,正好是老公入院且在ICU的时间,这显然不可能。

再加上借条上的姓名书写模糊,根本不是老公本人。她直接告知对方:“你们可能弄错了,借钱的人绝对不是我老公。” 对方听后感到纳闷,看到黄女士振振有词并拿出证据,这才慌了神,赶紧核对,发现是律师把同名同姓的两人搞混了。

对方随即决定撤诉,还向黄女士一家赔礼道歉,毕竟此事给他们造成了困扰。 不过,黄女士不答应就这样了结。对方随意起诉,一审还判决对方胜诉,她担心几年后对方又来起诉,因此决定和家属商量后直接起诉对方讨要说法。 中院接到此案并了解情况后,立即发出通告称,一审判决错误,将依法进行纠错,并对涉事人员进行问责。 网友们也感到疑惑:弄错起诉对象就很奇葩了,怎么一审还能判对方胜诉?

这起案件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也提醒工作人员做事一定要谨慎,否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也会给他人造成困扰。

1、对方起诉错对象,黄女士她们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依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若因错误起诉导致被错误起诉方名誉受损或财产损失,被错误起诉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应诉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和间接损失(如因名誉受损失去商业机会等)。被错误起诉方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遭受的具体损失与错误起诉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在该事件中,如果黄女士及其家属因对方错误起诉产生了实际损失,比如为应诉支付了律师费、差旅费,或者名誉受到影响导致生活、工作受到干扰等,那么他们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但如果对方在起诉时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只是因一些客观因素导致错误,且黄女士她们没有实际损失,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关键在于确定对方是否有过错以及黄女士她们是否有实际损失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2、一审判决错误,涉事人员会面临怎样的问责呢?

依据《法官法》第四十六条,法官若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审判人员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如果法官在一审中是故意做出错误判决,比如收受贿赂、偏袒一方,那性质很严重,不仅会受到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像判几年有期徒刑等。

要是法官因重大过失导致错判,比如遗漏关键证据、对重要法律理解偏差,也会受到相应处分,影响奖金、评优评先等。要是合议庭成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同样会按规定追究责任。

但如果是因为新证据出现、法律法规修订等客观原因导致一审判决错误,法官通常不用担责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第1眼新闻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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